全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会召开 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

时间: 2020-12-2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3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记者 舒楚寒

  本网讯 日前,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联合召开全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会议,全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培训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勇,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综合处负责人进行了授课。

  陈治元指出,近年来,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突出成效。2014年9月,重庆市被确定为全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省市,积极稳妥推进重庆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把好“选任关”,确保选任人民监督员具备扎实群众基础和较高政治素质;把好“培训关”,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密切协作,抓好初任培训和专项培训,有效提高了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把好“管理关”,建立“一库四制度”即人民监督员信息库、履职台帐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动态管理制度,规范人民监督员管理;把好“保障关”,确保了人民监督员履职的积极性与规范性。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以来,全市共有307人参加检察办案活动监督836件1600余次,为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

  陈治元强调,广大人民监督员要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起人民监督员的历史责任,努力完成人民群众赋予的光荣使命。要有进取心,不断提升能力,熟练掌握监督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特别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能力。要有责任心,敢于依法监督,做到“监督不插手、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

  王勇从人民监督员制度设立依据、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变迁、对检察办案活动接受监督新规定的理解、我市检察院近年来开展工作基本情况四个方面,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了系统深入讲授。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综合处有关负责人围绕人民监督员制度定位、发展历程、经验做法、创新思路等全面进行讲解,对于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分院、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关负责人,各区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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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会召开 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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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日前,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联合召开全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初任培训会议,全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培训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勇,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综合处负责人进行了授课。

  陈治元指出,近年来,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突出成效。2014年9月,重庆市被确定为全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省市,积极稳妥推进重庆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把好“选任关”,确保选任人民监督员具备扎实群众基础和较高政治素质;把好“培训关”,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密切协作,抓好初任培训和专项培训,有效提高了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把好“管理关”,建立“一库四制度”即人民监督员信息库、履职台帐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动态管理制度,规范人民监督员管理;把好“保障关”,确保了人民监督员履职的积极性与规范性。第二届人民监督员选任以来,全市共有307人参加检察办案活动监督836件1600余次,为保障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

  陈治元强调,广大人民监督员要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承担起人民监督员的历史责任,努力完成人民群众赋予的光荣使命。要有进取心,不断提升能力,熟练掌握监督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特别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能力。要有责任心,敢于依法监督,做到“监督不插手、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

  王勇从人民监督员制度设立依据、人民监督员制度发展变迁、对检察办案活动接受监督新规定的理解、我市检察院近年来开展工作基本情况四个方面,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了系统深入讲授。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综合处有关负责人围绕人民监督员制度定位、发展历程、经验做法、创新思路等全面进行讲解,对于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分院、区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关负责人,各区县司法局分管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