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行为,经查,该驾驶人系第二次无证驾驶被查获,将面临行政拘留,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当日下午16时许,民警正在明通镇中渡口路段检查车辆,一男子步行至检查点与民警“搭讪”,咨询驾驶证业务。民警闻到他一身酒气,在跟他简单交谈后叮嘱他喝了酒不要开车。随后民警结束在该地的检查,驾车去路面巡逻,在返回检查站的途中,碰见该男子正驾驶摩托车在路上行驶,遂将其拦截。经呼气式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饮酒驾驶。后经当事人徐某自己交代,其中午在朋友家吃饭,喝了酒后驾驶摩托车返回家中。行驶至中渡口路段时,在远处看到交警在查车,便将摩托车藏在路边,步行前往交警处“探口风”,等交警去巡逻后,便又驾驶摩托车往家的方向行驶,没想到才行驶一会儿1公里左右便被巡逻的民警查获。 交警提醒:临近岁末,亲朋聚餐增多,酒驾、醉驾行为发生概率增加,为有效降低交通安全风险,城口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全面开启酒驾醉驾严管常态化模式,全覆盖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