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600元罚款,被执行人对执法部门的多次催告置之不理,以为可以通过拖延不了了之,最终导致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且险些被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近日,迫于压力,被执行人态度发生转变,主动将案款600元及执行费汇入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本案成功执结。 2019年8月至9月期间,石某驾驶小轿车在S26酉沿高速公路行使期间,先后3次超速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每起违法行为应被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执法机构向石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年7月,市高速执法三支队四大队再次制发《催告通知书》,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石某。石某置若罔闻,拒不缴纳罚款。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执法机构依法向酉阳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酉阳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书,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微信、银行账户。经反复查询核实,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无存款可供执行,其住所地远在外地,手机停机。虽然法院已经将石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石某并未与法官联系,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因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通过法院与电信运营商建立的合作机制,办案团队查询到被执行人现正常使用的电话号码,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将拘留决定书送达石某。 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吕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