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成 “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农村相对贫困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城市相对贫困同样也需要高度重视。”市政协委员潘晓成在今年全市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建立解决城市贫困长效机制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潘晓成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城市困难群众在现行社会救助政策“用尽用足”的情况下,仍然不能摆脱生活困境,主要存在“五难”:一是“生活难”,调研对象普遍反映现行低保标准偏低。二是“看病难”,就医“门槛”相对较高,大额自付费用负担较重。三是“上学难”,家庭成员接受学前教育、高等教育等非义务教育费用支出大。四是“护理难”,无能力雇人照护失能、失智等家庭成员。五是“就业难”,城市困难群众家庭成员就业率普遍偏低。 造成城市困难群众“五难”又主要表现在三方面:“造血”功能较差。老弱病残居多,缺乏劳动能力;文化程度低,缺乏劳动技能。“失血”程度较深。医疗费用支出大(有的占到收入的40%~50%),且自付部分占比很高;教育刚性支出大,每月为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支出占了当月支出的很大部分(有的近20%)。“贫血”现象较重。对城市困难家庭的“输血”存在政策措施上的障碍。一方面,部分政策覆盖范围较小;另一方面,部分救助标准水平偏低。 为此,潘晓成建议,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推进精准帮扶政策制度。市级层面要研究制定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在城乡政策、制度、帮扶推进的同时,根据城市大小、现状、区域等因素,制定城镇个性化政策和机制。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城镇品质提升政策制度。研究制定中小城市的棚户区、老旧城区、危旧房改造政策,在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等方面予以优惠或减免,并把经营城市纳入品质提升的重要考核指标。 同时,健全完善城市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建议将目前农村贫困人口享受的医保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并逐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保、大病报销比例;把学前教育纳入救助范围,将农村建卡扶贫对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学费补助政策覆盖到城市困难家庭;逐步改变现有以收入为标准的救助制度,更多考虑支出性因素,分别对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给予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建立城市困难群众社区就业帮扶机制,对安排低收入群体的企业进行一次性补贴,鼓励企业拿出部分岗位吸纳他们就业。 记者朱颂扬 实习生 陈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