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查

时间: 2021-03-10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86

  本网讯(记者 杨雪 )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民警在查获一辆无牌的二轮摩托车时,驾驶员小吴不仅无摩托车驾驶资格证,而且他的一番解释还令现场民警苦笑不得。

  3月3日,观音桥大队民警正在江北区洋河立交巡逻,发现远处驶来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示意靠边停车,对其例行检查后了解到驾驶人吴某24岁,是一名外卖骑手,有C1驾驶资格,但是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其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也无机动车号牌。

  民警了解到,小吴为了从事外卖骑手,低价从朋友处购得二手摩托车,但手续不全,至今未能在车管所登记上户上牌。民警又询问为何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却缘何驾摩托,小吴向民警诉苦道:“我也是没有办法啊,我去年刚记满了12分,不符合增驾考试的条件了。”

  经民警核实发现,在2020年10月20日,小吴就因为无摩托车驾驶资格驾驶摩托车(准驾不符)和不戴头盔被记14分,参加了科目一考试,目前确实还未满一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而小吴的情况确实无法增驾摩托车准驾车型。

  民警向小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指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能顾此失彼,应一体遵守,无法增驾不是无牌无证上路的理由,法律明文规定,上路行驶机动车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并具备相应驾驶资格。

  目前民警已依法扣留其摩托车,对其不悬挂车牌、准驾不符及、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将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也呼吁相关配送平台加强行业准入,督促从业者做到有牌证,遵交法,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有序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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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查

  本网讯(记者 杨雪 )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观音桥大队民警在查获一辆无牌的二轮摩托车时,驾驶员小吴不仅无摩托车驾驶资格证,而且他的一番解释还令现场民警苦笑不得。

  3月3日,观音桥大队民警正在江北区洋河立交巡逻,发现远处驶来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示意靠边停车,对其例行检查后了解到驾驶人吴某24岁,是一名外卖骑手,有C1驾驶资格,但是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其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也无机动车号牌。

  民警了解到,小吴为了从事外卖骑手,低价从朋友处购得二手摩托车,但手续不全,至今未能在车管所登记上户上牌。民警又询问为何没有摩托车驾驶资格却缘何驾摩托,小吴向民警诉苦道:“我也是没有办法啊,我去年刚记满了12分,不符合增驾考试的条件了。”

  经民警核实发现,在2020年10月20日,小吴就因为无摩托车驾驶资格驾驶摩托车(准驾不符)和不戴头盔被记14分,参加了科目一考试,目前确实还未满一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而小吴的情况确实无法增驾摩托车准驾车型。

  民警向小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指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能顾此失彼,应一体遵守,无法增驾不是无牌无证上路的理由,法律明文规定,上路行驶机动车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并具备相应驾驶资格。

  目前民警已依法扣留其摩托车,对其不悬挂车牌、准驾不符及、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将做进一步处理。

  民警也呼吁相关配送平台加强行业准入,督促从业者做到有牌证,遵交法,共同努力营造安全有序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