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警方依法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 办案60余起抓获百余嫌疑人

时间: 2021-03-18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89

  本网讯  3月12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近一年来,我市警方依法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侦办案件6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行政处罚2000余人,敦促一批涉嫌非法出入境人员投案自首。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市警方结合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行动、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等工作,进一步依法打击重庆籍居民非法出入境、外籍人员非法入境、非法雇佣外籍人员务工等违法犯罪行为,拔掉组织运送非法出入境的“钉子”,摧毁跨境偷渡团伙,有效防范境外疫情通过非法出入境活动输入境内,切断跨境违法犯罪活动通道和链条,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020年8月,我市涪陵区人陈某(男,22岁)组织罗某、冉某等5人偷渡至东南亚某国,从事境外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被重庆警方全部抓获。2020年12月,涪陵区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罗某、冉某等5人相应刑罚。

  2020年3月下旬,璧山区人李某(男,26岁)、陈某(男,24岁)等10人,在网络上看到境外赌场招工信息,分两批通过非法渠道偷越国(边)境至东南亚某国赌场找工作。因国外疫情严重,李某等人根本无法在当地工作生活,于是主动到云南边境投案。2020年12月,因犯偷越国(边)境罪,李某、陈某等10人被璧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据介绍,“偷渡”行为扰乱国(边)境管理秩序,特别是在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极大影响疫情防控,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危害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重庆警方依法打击各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活动,加大普通护照申办审核调查力度,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警方吁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通过非法出入境途径从事跨境赌博、电诈、非法跨国婚姻、非法雇佣外籍人员务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延伸阅读>>>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六)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记者 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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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依法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 办案60余起抓获百余嫌疑人

  本网讯  3月12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近一年来,我市警方依法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侦办案件6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名,行政处罚2000余人,敦促一批涉嫌非法出入境人员投案自首。

  据了解,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我市警方结合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行动、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等工作,进一步依法打击重庆籍居民非法出入境、外籍人员非法入境、非法雇佣外籍人员务工等违法犯罪行为,拔掉组织运送非法出入境的“钉子”,摧毁跨境偷渡团伙,有效防范境外疫情通过非法出入境活动输入境内,切断跨境违法犯罪活动通道和链条,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020年8月,我市涪陵区人陈某(男,22岁)组织罗某、冉某等5人偷渡至东南亚某国,从事境外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被重庆警方全部抓获。2020年12月,涪陵区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罗某、冉某等5人相应刑罚。

  2020年3月下旬,璧山区人李某(男,26岁)、陈某(男,24岁)等10人,在网络上看到境外赌场招工信息,分两批通过非法渠道偷越国(边)境至东南亚某国赌场找工作。因国外疫情严重,李某等人根本无法在当地工作生活,于是主动到云南边境投案。2020年12月,因犯偷越国(边)境罪,李某、陈某等10人被璧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据介绍,“偷渡”行为扰乱国(边)境管理秩序,特别是在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极大影响疫情防控,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危害我国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重庆警方依法打击各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活动,加大普通护照申办审核调查力度,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警方吁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和举报通过非法出入境途径从事跨境赌博、电诈、非法跨国婚姻、非法雇佣外籍人员务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延伸阅读>>>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六)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记者 李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