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性文件报备实现全覆盖

时间: 2021-03-31 来源: 重庆法制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99

  

  本网讯 3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指出,我市规范性文件报备实现全覆盖,从制度层面将“一府一委两院”和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以备案全覆盖带动审查全覆盖。2020年,各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文件107件。经形式审查,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103件,其中,市政府规章6件、其他文件13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30件,市高法院文件6件,市检察院文件6件,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文件42件。

 

  规范性文件报备准确率96%

 

  市人大常委会定期督促、检查和通报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及时核查纠正迟报、漏报行为,对形式审查发现7件文件存在的缺少标准文本、正文附件不统一等问题,及时沟通提醒,我市报备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各文件报备机关自觉报送文件备案,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在报备范围、备案材料、目录报送和报送形式等方面规范化水平继续提高,报备准确率96%,及时率82%。

  2020年,首次通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重庆人大网,公布上一年度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在市政府及办公厅、区县人大常委会电子报备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促进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扩容增效。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下延伸,如期实现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政府向同级人大电子报备全覆盖。截至2020年12月底,“一府两院”和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电子报备文件1007件,38个区县(自治县)政府电子报备文件825件。优化平台功能模块,增设案例指导、工作通报、工作交流、理论研究等栏目,加大信息、资料共享力度,加强对区县人大的业务指导。

 

  审查全国人大移送公民审查建议2件

 

  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四种审查方式,推动审查更加深入细致,工作实效不断增强。2020年,共依职权审查规范性文件137件(含2019年结转46件),依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对584件交通和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开展专项审查。

  2020年,公民通过重庆人大网“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端口等途径,提出涉及工伤认定、土地征收、科学技术奖励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4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移送审查关于工伤保险、住房货币化等方面的审查建议2件,没有收到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

 

  实现审查全链条可追溯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了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背景及重要制度设计,严格落实“有备必审”,提升审查质量和效果。

  密切关注重点改革事项,综合研判9件改革类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放管服”问题,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稳妥审慎处理,依法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对照法律法规,参考世界银行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审查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13件规范性文件,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利用信息化手段,保证在线审查各环节全面留痕,实现形式审查、同步审查、审结归档全链条可追溯。全年共分送相关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同步审查规范性文件116件,反馈意见建议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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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性文件报备实现全覆盖

  

  本网讯 3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了关于2020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指出,我市规范性文件报备实现全覆盖,从制度层面将“一府一委两院”和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以备案全覆盖带动审查全覆盖。2020年,各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文件107件。经形式审查,备案登记规范性文件103件,其中,市政府规章6件、其他文件13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30件,市高法院文件6件,市检察院文件6件,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文件42件。

 

  规范性文件报备准确率96%

 

  市人大常委会定期督促、检查和通报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及时核查纠正迟报、漏报行为,对形式审查发现7件文件存在的缺少标准文本、正文附件不统一等问题,及时沟通提醒,我市报备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各文件报备机关自觉报送文件备案,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在报备范围、备案材料、目录报送和报送形式等方面规范化水平继续提高,报备准确率96%,及时率82%。

  2020年,首次通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重庆人大网,公布上一年度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在市政府及办公厅、区县人大常委会电子报备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推动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开展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促进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扩容增效。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向下延伸,如期实现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政府向同级人大电子报备全覆盖。截至2020年12月底,“一府两院”和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电子报备文件1007件,38个区县(自治县)政府电子报备文件825件。优化平台功能模块,增设案例指导、工作通报、工作交流、理论研究等栏目,加大信息、资料共享力度,加强对区县人大的业务指导。

 

  审查全国人大移送公民审查建议2件

 

  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四种审查方式,推动审查更加深入细致,工作实效不断增强。2020年,共依职权审查规范性文件137件(含2019年结转46件),依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对584件交通和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开展专项审查。

  2020年,公民通过重庆人大网“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端口等途径,提出涉及工伤认定、土地征收、科学技术奖励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议4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移送审查关于工伤保险、住房货币化等方面的审查建议2件,没有收到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

 

  实现审查全链条可追溯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了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背景及重要制度设计,严格落实“有备必审”,提升审查质量和效果。

  密切关注重点改革事项,综合研判9件改革类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放管服”问题,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稳妥审慎处理,依法保障改革顺利推进。对照法律法规,参考世界银行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审查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13件规范性文件,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利用信息化手段,保证在线审查各环节全面留痕,实现形式审查、同步审查、审结归档全链条可追溯。全年共分送相关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同步审查规范性文件116件,反馈意见建议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