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14日,万州区人民法院联合巫溪县人民检察院执行一起以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的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对3名被执行人就地补植修复林业资源的履行情况进行验收。
法官向被执行人了解树苗栽种情况
了解履行情况
引导被执行人栽种树苗
法官向代表、委员介绍案情
市人大代表现场见证 据悉,3人因滥伐林木罪,被万州区法院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判决生效后,3人缴纳完罚金,但未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赔偿国家林业资源损失。万州区法院充分发挥强制执行力,跨区域、多部门联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相应判决义务,并现场验收履行情况。3名被执行人共栽种马尾松、华山松700余棵,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李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