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解纷力量下沉实现资源共享

时间: 2021-04-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50

  本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3月31日,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进解纷力量下沉,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体系。

  《意见》包含五项工作任务

  据了解,该《意见》是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深刻领会上级部署要求、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意见、深入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多次沟通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历经近一年时间起草完成的,主要包含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其中,在工作任务方面重点包含了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健全疑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在线调解平台、完善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流程、健全调解人员培养考核机制五项内容。

  据了解,在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和疑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上,《意见》强调各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应主动加强对接,对前来起诉、报案或咨询的纠纷当事人,告知其矛盾纠纷的多种化解方式,并引导其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各人民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应协同履行指导调解工作职责,支持调解组织建设,并指导调解组织准确把握政策法律问题,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纠纷。

  同时,在全面推广应用在线调解平台和完善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流程方面,《意见》要求要发挥在线调解低成本、便捷、高效的优势,支持调解员开展远程视频调解,鼓励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就地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庭)可以“同步审核”,法律文书可以“在线回传”并“当场送达”给当事人。

  此外,在健全调解人员培养考核机制方面,《意见》强调要全面提升辖区调解组织特别是驻庭、驻所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健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考核评价体系。

  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实行联合通报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调通过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相互通报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情况,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文件和指导督查,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动,协调推动对调解组织的具体指导和重点矛盾纠纷的联调化解。”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强调要把“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建设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联合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并在平安综治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据悉,《意见》出台的同时,市高法院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就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任务进行了梳理,拿出具体的任务清单,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并积极推进在线司法确认系统的升级工作,近期将发布在线司法确认系统升级后的操作手册,并安排与法院建立对接关系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培训。

  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一庭两所”的特色亮点工作及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群众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协调联动带来的亲民便捷服务。

  记者 朱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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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解纷力量下沉实现资源共享

  本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3月31日,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进解纷力量下沉,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体系。

  《意见》包含五项工作任务

  据了解,该《意见》是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深刻领会上级部署要求、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意见、深入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多次沟通研究、反复修改完善,历经近一年时间起草完成的,主要包含指导思想、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其中,在工作任务方面重点包含了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健全疑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全面推广应用在线调解平台、完善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流程、健全调解人员培养考核机制五项内容。

  据了解,在健全矛盾纠纷调解前置程序和疑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上,《意见》强调各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应主动加强对接,对前来起诉、报案或咨询的纠纷当事人,告知其矛盾纠纷的多种化解方式,并引导其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各人民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应协同履行指导调解工作职责,支持调解组织建设,并指导调解组织准确把握政策法律问题,妥善处理疑难复杂纠纷。

  同时,在全面推广应用在线调解平台和完善调解协议在线司法确认流程方面,《意见》要求要发挥在线调解低成本、便捷、高效的优势,支持调解员开展远程视频调解,鼓励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就地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庭)可以“同步审核”,法律文书可以“在线回传”并“当场送达”给当事人。

  此外,在健全调解人员培养考核机制方面,《意见》强调要全面提升辖区调解组织特别是驻庭、驻所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健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考核评价体系。

  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实行联合通报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见》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调通过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相互通报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情况,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文件和指导督查,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动,协调推动对调解组织的具体指导和重点矛盾纠纷的联调化解。”据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强调要把“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建设作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联合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并在平安综治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据悉,《意见》出台的同时,市高法院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就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任务进行了梳理,拿出具体的任务清单,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并积极推进在线司法确认系统的升级工作,近期将发布在线司法确认系统升级后的操作手册,并安排与法院建立对接关系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培训。

  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一庭两所”的特色亮点工作及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群众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协调联动带来的亲民便捷服务。

  记者 朱颂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