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徐平 通讯员 周凌云 漆华一)近日,石柱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参与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执行案,妥善化解邻里矛盾。 本案原、被告系隔溪相望的乡亲,2020年4月26日,被告饲养的狗将原告饲养的马咬伤,双方未对马匹赔偿金额协商一致,引发争议,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535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石柱法院执行局收到该案后,第一时间与第三人民法庭沟通联系,共同分析、研判本案执行症结,联合开展执行工作。 执行现场,干警通力合作,查找到被告财产线索,当场释法明理,缓和双方对抗情绪,通过耐心沟通,原告当场表示愿意退让,不要求扣押被告财产,被告主动到法院兑现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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