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

时间: 2021-05-2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76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秀山县司法局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精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群众满意检验教育整顿实效。

 

  法律服务进乡村真情为民暖人心

 

  5月13日,秀山县司法局清溪司法所利用赶集日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宣传活动,方便广大群众在遇到法律疑难时能快捷高效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以分发宣传单、口头讲解法律知识为主,向来往群众发放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资料800余份,为群众提供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抚养与赡养、继承及妇女维权等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氛围。

  法律服务进乡村是秀山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措施的一项具体内容,通过送法到家门的形式,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意外死亡引矛盾人民调解定纷争

 

  4月28日,秀山县溪口镇村民冉某邀请好友陈某全家来做客,期间,陈某不满3岁的儿子不慎从冉某家楼上坠落,经过抢救无效死亡。由于双方对死者的安葬费、医疗费存在争议,4月30日,死者亲属向溪口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溪口司法所受理该案件后,立即联系溪口镇调委会、社区调委会及派出所,组织人民调解员实地走访,调查了解这起意外事故真实情况,分别找到涉事双方,掌握其诉求和想法。通过镇、村、所“三级联调”的方式,调解员从法律责任和人情道义的角度平息双方争吵,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冉某一次性赔偿死者的安葬费、医疗费、亲属精神损失费共计36000元,通过此次调解有效的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秀山县司法局组织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余次,参与调解婚姻家庭、邻里之间、房屋宅基地、损害赔偿、山林土地、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371件,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严管与关爱同步社矫对象心中暖

 

  近日,官庄司法所所长龙建英在电话抽查73岁的社区矫正对象廖某某时,发现其电话无人接听。考虑到廖某某行动不便,龙建英第一时间前往廖某某所在的敬老院核实了解情况。

  为廖某某解决了手机问题后,龙建英与他拉起家常,了解他的近况。“上次住院治疗后,也能在房里活动活动了,身体比之前好了一点,就是我还有点事情想麻烦你们,看能不能帮忙解决……”原来,廖某某最近因为房屋复垦的事情着急上火。原来廖某某的房屋权属存在争议,复垦需要完善手续,但廖某某误以为是社区干部故意为难。虽然社区干部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但廖某某学历较低,又不懂法律和国家政策,所以产生了误解。鉴于这种情况,龙建英不厌其烦地为廖某某讲解法律规定并且耐心解释政策,直到他彻底明白。

  在日常工作中,秀山县司法局要求各司法所认真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管控措施,注重人文关怀,针对管理对象年迈、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适时开展上门服务,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司法温暖,从而主动接受改造、服从监管、融入社会。

  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罗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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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秀山县司法局积极践行为民服务精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群众满意检验教育整顿实效。

 

  法律服务进乡村真情为民暖人心

 

  5月13日,秀山县司法局清溪司法所利用赶集日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宣传活动,方便广大群众在遇到法律疑难时能快捷高效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以分发宣传单、口头讲解法律知识为主,向来往群众发放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资料800余份,为群众提供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抚养与赡养、继承及妇女维权等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氛围。

  法律服务进乡村是秀山县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措施的一项具体内容,通过送法到家门的形式,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意外死亡引矛盾人民调解定纷争

 

  4月28日,秀山县溪口镇村民冉某邀请好友陈某全家来做客,期间,陈某不满3岁的儿子不慎从冉某家楼上坠落,经过抢救无效死亡。由于双方对死者的安葬费、医疗费存在争议,4月30日,死者亲属向溪口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

  溪口司法所受理该案件后,立即联系溪口镇调委会、社区调委会及派出所,组织人民调解员实地走访,调查了解这起意外事故真实情况,分别找到涉事双方,掌握其诉求和想法。通过镇、村、所“三级联调”的方式,调解员从法律责任和人情道义的角度平息双方争吵,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冉某一次性赔偿死者的安葬费、医疗费、亲属精神损失费共计36000元,通过此次调解有效的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秀山县司法局组织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0余次,参与调解婚姻家庭、邻里之间、房屋宅基地、损害赔偿、山林土地、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371件,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严管与关爱同步社矫对象心中暖

 

  近日,官庄司法所所长龙建英在电话抽查73岁的社区矫正对象廖某某时,发现其电话无人接听。考虑到廖某某行动不便,龙建英第一时间前往廖某某所在的敬老院核实了解情况。

  为廖某某解决了手机问题后,龙建英与他拉起家常,了解他的近况。“上次住院治疗后,也能在房里活动活动了,身体比之前好了一点,就是我还有点事情想麻烦你们,看能不能帮忙解决……”原来,廖某某最近因为房屋复垦的事情着急上火。原来廖某某的房屋权属存在争议,复垦需要完善手续,但廖某某误以为是社区干部故意为难。虽然社区干部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但廖某某学历较低,又不懂法律和国家政策,所以产生了误解。鉴于这种情况,龙建英不厌其烦地为廖某某讲解法律规定并且耐心解释政策,直到他彻底明白。

  在日常工作中,秀山县司法局要求各司法所认真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管控措施,注重人文关怀,针对管理对象年迈、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适时开展上门服务,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司法温暖,从而主动接受改造、服从监管、融入社会。

  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罗剑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