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看两男子的违法成本有多高

时间: 2021-06-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55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年不停歇,持续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镜头一:

  5月14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钟鼓楼勤务大队采取交叉执法,跨区域的方式,在沙龙路、安居路、天星路等地拉网式开展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统一整治行动。

  21时许,在天星路检查点,一辆牌照为渝FCW6**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于是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民警靠近摩托车,便闻到一股酒味,驾驶人神色慌张,随即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5mg/100mg,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姓姜。据姜某说,当晚自己在联合坝姐姐家吃饭,贪杯喝了几瓶啤酒,饭后,姜某驾驶摩托车回家,心里想着不会遇到交巡警检查,便心存侥幸地上路了。途中遇两位想搭顺风车回家的邻居,姜某不好拒绝,认为路程不远,应该不会有事,于是便冒险上路。哪曾想遇到交巡警查酒驾,被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姜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同时,交巡警依法对姜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超员载客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姜某立即消除违法行为。姜某表示一定要谨记教育,绝不再犯。

  镜头二:

  5月18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勤务大队在辖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常态化查处,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主动防控。

  22时11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天台路江东厂路段检查点,民警用呼吸酒精排查仪对男子例行酒驾检查,结果排查仪当场亮红灯警示,显示驾驶人有酒驾嫌疑。

  后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41mg/100ml,该男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该男子姓王,是一位厨师。据王某讲当晚店里生意好,忙完活很累,便喝酒解解乏。吃完饭便搭乘同事顺路一起下班回家。没想到回家途中被交巡警查获,最终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王某说自己也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当时还是心存侥幸,自己的行为真的错了。

  在此,交巡警提醒大家平时干活累了,喝酒解解乏也在情理之中,但是酒后开车却为法理不容。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辛苦工作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安全。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会使驾驶人的判断力和控制能力下降,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做出正确反应,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但是仍有部分驾驶员,心怀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不安全的因素也大大增加,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随着酒驾醉驾严管常态化模式的开启,驾驶人拒绝酒驾的意识不断提高,不少驾驶人已经能够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的危险行为。但仍有一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揣摩执勤民警心理,不顾安全,违法驾驶。

  在此,交巡警要提醒广大驾驶人,喝酒切勿开车,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交巡警严查酒驾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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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看两男子的违法成本有多高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随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年不停歇,持续开展夜查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镜头一:

  5月14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钟鼓楼勤务大队采取交叉执法,跨区域的方式,在沙龙路、安居路、天星路等地拉网式开展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统一整治行动。

  21时许,在天星路检查点,一辆牌照为渝FCW6**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了民警的视线,于是民警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民警靠近摩托车,便闻到一股酒味,驾驶人神色慌张,随即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5mg/100mg,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姓姜。据姜某说,当晚自己在联合坝姐姐家吃饭,贪杯喝了几瓶啤酒,饭后,姜某驾驶摩托车回家,心里想着不会遇到交巡警检查,便心存侥幸地上路了。途中遇两位想搭顺风车回家的邻居,姜某不好拒绝,认为路程不远,应该不会有事,于是便冒险上路。哪曾想遇到交巡警查酒驾,被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姜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同时,交巡警依法对姜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超员载客的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姜某立即消除违法行为。姜某表示一定要谨记教育,绝不再犯。

  镜头二:

  5月18日晚,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勤务大队在辖区开展重点交通违法常态化查处,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主动防控。

  22时11分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天台路江东厂路段检查点,民警用呼吸酒精排查仪对男子例行酒驾检查,结果排查仪当场亮红灯警示,显示驾驶人有酒驾嫌疑。

  后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41mg/100ml,该男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该男子姓王,是一位厨师。据王某讲当晚店里生意好,忙完活很累,便喝酒解解乏。吃完饭便搭乘同事顺路一起下班回家。没想到回家途中被交巡警查获,最终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王某说自己也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当时还是心存侥幸,自己的行为真的错了。

  在此,交巡警提醒大家平时干活累了,喝酒解解乏也在情理之中,但是酒后开车却为法理不容。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辛苦工作的同时也不要忘记安全。

  交巡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会使驾驶人的判断力和控制能力下降,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做出正确反应,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但是仍有部分驾驶员,心怀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不安全的因素也大大增加,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随着酒驾醉驾严管常态化模式的开启,驾驶人拒绝酒驾的意识不断提高,不少驾驶人已经能够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的危险行为。但仍有一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揣摩执勤民警心理,不顾安全,违法驾驶。

  在此,交巡警要提醒广大驾驶人,喝酒切勿开车,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交巡警严查酒驾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