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的事办到群众心坎里去

时间: 2021-06-0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73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梁平区司法局牢固树立群众观,运用群众方法论,站百姓立场、换百姓思维、扮百姓角色,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系统谋划“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群众做到事事关心、事事上心、事事解难,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化为为民办实事实效。

 

  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

 

  “希望区司法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普法效果,扩大普法受众面,加大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参会代表黄晓红建议到。

  “高空抛物有罪吗?高空抛物没有造成后果也要负刑事责任吗?高空抛物如何理清侵权责任呢?”5月16日,梁平区司法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随着普法宣讲员一系列的提问,拉开了民法典宣讲的序幕。活动中,宣讲员针对小区出现的高空抛物问题进行普法宣讲,通过这种启发式提问,与居民一问一答进行互动,现场讲解高空抛物的危害、可能造成的严重性后果,呼吁大家共同抵制高空抛物等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梁平区司法局坚持开门纳谏,收集整理群众学法愿望清单,系统梳理民法典重点篇目、换届选举、校园欺凌、消费维权、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拟定法治宣传计划,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截止目前,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共宣讲法律59场,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5场,举行院坝恳谈会218次,悬挂标语289幅,播放音视频231次,发送警示短信4235条,张贴海报1715张。

 

  人民调解节日周末不打烊

 

  最近,一位社区居民想改名的烦心事一直困难着她,让她苦不堪言。这位居民原取名为农某雪,上户口时被误登记为农某育,但口头名字仍使用的农某雪,她认为农某育过于拗口不便使用,且谐音阴雨、阴郁,名字代表的意义过于消极低迷,遂向派出所提出变更姓名申请,并承诺愿意承担后续法律后果,但被派出所以申请人年龄过大为由予以拒绝。

  4月15日,农某育不服派出所不同意办理变更姓名事项的行政行为,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司法局受理案件后,根据“复调对接”工作机制,转交调委会调解。调解人员认为更改姓名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公民权利,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应随意剥夺公民变更姓名的权利。在调解员释法明理和耐心沟通下,区公安局同意办理农某育的更名事项,5月13日,农某育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就此化解了农某育多年的心结。

  梁平区司法局通过多种举措,及时发现群众“烦心事”,让“烦心事”变“暖心事”。此外,梁平区司法局深化“节日我在岗”行动,人民调解节日周末不打烊,教育整顿期间化解矛盾589件。强化办事指引,让百姓办事不“烦心”。公证办事窗口制作告知书,宣传公证惠民便民举措,提升群众知晓度。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曾设咨询引导岗,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面对面讲解、指导或申请书代填等服务。“暖心”收集区外司法鉴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对本区不能承接的司法鉴定事项,指引群众到区外就近办理。

 

  “减证便民”解“急”事

 

  近期,梁平某物业管理公司将6位业主起诉至梁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给付欠缴的物业管理费及违约金。经诉调对接,梁平区司法局转交矛盾纠纷调解“尖刀连”着力化解该起物业管理纠纷。

  经“尖刀连”调查了解到,业主欠缴物管费用均事出有因,如1名业主因房屋裂缝的质量问题拖欠物管费,1名业主因电梯不能直达车库问题拖欠物管费等。4月1日至28日,矛盾纠纷调解“尖刀连”对其中5位业主的不同情况,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和相关业主逐一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针对业主的合理诉求,调解员要求物管方给出合理解释,并提出事情的解决办法;针对诉求因业主自身造成,或因开发商等其他主体履职不到位造成的,调解员认真讲解《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至此,6名业主除1名业主在外地,不愿意调解外,5名业主均与物业公司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率达到了100%,业主补缴了物业管理费用,解决了物业方和业主方双方的“揪心事”,双方握手言和,承诺共同推进和谐小区建设。

  梁平区司法局将群众的“急难愁”事分类梳理,靶向施策,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呼声。攻坚克难解“难”事,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和“尖刀连”,着力攻坚化解一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减证便民”解“急”事。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经济状况证明、办理公证事务所需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告知承诺核查,已办理告知承诺书14件。容缺受理解“愁”事。对未能提供公证证明材料、证件等,实行容缺受理,由当事人提供证据线索,由公证人员通过走访询问证人、查阅档案、核查材料代为取证、代为核查,解决提供证明材料难问题。目前已代为取证、核查30余件。

 

  推出法律援助上门受理服务

 

  现年92岁的唐大爷电话向梁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4子4女能承担起赡养自己的义务。工作人员了解到,唐大爷之前全靠积蓄负担自己在老年公寓的费用,如今想回到家中生活,他多次让孩子回家商量养老事宜,却屡屡被拒。

  工作人员了解老人的情况后,考虑到他行动不便,且事情紧急,立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到唐大爷所住的老年公寓核实情况,确认了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意愿,并帮助他填写援助申请书等相关手续,正式受理了该案件。接下来,该中心将安排援助律师介入,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梁平区司法局推出“三服务”举措,细化事前、事后、拓展服务,“全链条”对接群众需要,“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到家。推行上门服务。在全区开通33个“一次性”受理点,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及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提供法律援助“上门受理服务”38件。推行跟踪服务。对办结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提供诉讼后法律咨询服务。

  记者 罗 翠 通讯员 赖正娇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把群众的事办到群众心坎里去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梁平区司法局牢固树立群众观,运用群众方法论,站百姓立场、换百姓思维、扮百姓角色,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系统谋划“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群众做到事事关心、事事上心、事事解难,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化为为民办实事实效。

 

  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

 

  “希望区司法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升普法效果,扩大普法受众面,加大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第二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参会代表黄晓红建议到。

  “高空抛物有罪吗?高空抛物没有造成后果也要负刑事责任吗?高空抛物如何理清侵权责任呢?”5月16日,梁平区司法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活动,随着普法宣讲员一系列的提问,拉开了民法典宣讲的序幕。活动中,宣讲员针对小区出现的高空抛物问题进行普法宣讲,通过这种启发式提问,与居民一问一答进行互动,现场讲解高空抛物的危害、可能造成的严重性后果,呼吁大家共同抵制高空抛物等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梁平区司法局坚持开门纳谏,收集整理群众学法愿望清单,系统梳理民法典重点篇目、换届选举、校园欺凌、消费维权、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拟定法治宣传计划,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截止目前,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共宣讲法律59场,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5场,举行院坝恳谈会218次,悬挂标语289幅,播放音视频231次,发送警示短信4235条,张贴海报1715张。

 

  人民调解节日周末不打烊

 

  最近,一位社区居民想改名的烦心事一直困难着她,让她苦不堪言。这位居民原取名为农某雪,上户口时被误登记为农某育,但口头名字仍使用的农某雪,她认为农某育过于拗口不便使用,且谐音阴雨、阴郁,名字代表的意义过于消极低迷,遂向派出所提出变更姓名申请,并承诺愿意承担后续法律后果,但被派出所以申请人年龄过大为由予以拒绝。

  4月15日,农某育不服派出所不同意办理变更姓名事项的行政行为,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司法局受理案件后,根据“复调对接”工作机制,转交调委会调解。调解人员认为更改姓名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公民权利,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应随意剥夺公民变更姓名的权利。在调解员释法明理和耐心沟通下,区公安局同意办理农某育的更名事项,5月13日,农某育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就此化解了农某育多年的心结。

  梁平区司法局通过多种举措,及时发现群众“烦心事”,让“烦心事”变“暖心事”。此外,梁平区司法局深化“节日我在岗”行动,人民调解节日周末不打烊,教育整顿期间化解矛盾589件。强化办事指引,让百姓办事不“烦心”。公证办事窗口制作告知书,宣传公证惠民便民举措,提升群众知晓度。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曾设咨询引导岗,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面对面讲解、指导或申请书代填等服务。“暖心”收集区外司法鉴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对本区不能承接的司法鉴定事项,指引群众到区外就近办理。

 

  “减证便民”解“急”事

 

  近期,梁平某物业管理公司将6位业主起诉至梁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给付欠缴的物业管理费及违约金。经诉调对接,梁平区司法局转交矛盾纠纷调解“尖刀连”着力化解该起物业管理纠纷。

  经“尖刀连”调查了解到,业主欠缴物管费用均事出有因,如1名业主因房屋裂缝的质量问题拖欠物管费,1名业主因电梯不能直达车库问题拖欠物管费等。4月1日至28日,矛盾纠纷调解“尖刀连”对其中5位业主的不同情况,组织物业管理公司和相关业主逐一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针对业主的合理诉求,调解员要求物管方给出合理解释,并提出事情的解决办法;针对诉求因业主自身造成,或因开发商等其他主体履职不到位造成的,调解员认真讲解《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至此,6名业主除1名业主在外地,不愿意调解外,5名业主均与物业公司协商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成功率达到了100%,业主补缴了物业管理费用,解决了物业方和业主方双方的“揪心事”,双方握手言和,承诺共同推进和谐小区建设。

  梁平区司法局将群众的“急难愁”事分类梳理,靶向施策,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呼声。攻坚克难解“难”事,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和“尖刀连”,着力攻坚化解一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减证便民”解“急”事。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经济状况证明、办理公证事务所需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告知承诺核查,已办理告知承诺书14件。容缺受理解“愁”事。对未能提供公证证明材料、证件等,实行容缺受理,由当事人提供证据线索,由公证人员通过走访询问证人、查阅档案、核查材料代为取证、代为核查,解决提供证明材料难问题。目前已代为取证、核查30余件。

 

  推出法律援助上门受理服务

 

  现年92岁的唐大爷电话向梁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4子4女能承担起赡养自己的义务。工作人员了解到,唐大爷之前全靠积蓄负担自己在老年公寓的费用,如今想回到家中生活,他多次让孩子回家商量养老事宜,却屡屡被拒。

  工作人员了解老人的情况后,考虑到他行动不便,且事情紧急,立即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到唐大爷所住的老年公寓核实情况,确认了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意愿,并帮助他填写援助申请书等相关手续,正式受理了该案件。接下来,该中心将安排援助律师介入,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梁平区司法局推出“三服务”举措,细化事前、事后、拓展服务,“全链条”对接群众需要,“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到家。推行上门服务。在全区开通33个“一次性”受理点,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及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提供法律援助“上门受理服务”38件。推行跟踪服务。对办结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回访,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提供诉讼后法律咨询服务。

  记者 罗 翠 通讯员 赖正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