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0人因非法捕捞被追刑责

时间: 2021-06-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81

重庆市高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1)》

2920人因非法捕捞被追刑责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重庆市高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及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9359件。

 

  严惩非法捕捞犯罪

  292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白皮书》显示,2018年以来,全市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118件。其中,渝北法院审理的鲍某污染环境一案中,鲍某非法收集、处置、出售残留化学原料的废弃包装桶170余吨,在处置过程中,未采取防治污染措施造成环境污染,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同时,强化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做好重大疫情防控和源头治理,共审结该类刑事案件318件,涉及各类野生动物近3500只。其中,白肩雕、林麝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54只,黑熊、猕猴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600只,中华蟾蜍、画眉鸟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600余只。

  此外,市高法院严厉惩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全市法院审结该类案件1812件,292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审理环资行政诉讼案4474件

  发出司法建议70余件

 

  《白皮书》显示,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涉水、大气、噪声、光能、矿产资源等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767件。其中,市高法院再审改判的丰都县三抚林场与张理春竹笋收购合同纠纷案,依法认定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采伐竹笋的收购合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树立对自然保护区予以最严格保护的司法理念。

  同时,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环资行政诉讼案件4474件,向有关部门及时发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司法建议70余件。市五中法院审理的黄犇与重庆市公安局某分局某派出所行政不作为一案中,因派出所未依法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的职权、未对居民因广场舞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音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报警作出处理亦未对报警人进行书面回复,确认其不作为违法。

  同时,全市法院坚持环境保护政府主导的思路,2018年以来审结环境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039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208件,准许执行罚款金额近3.14亿元。

 

  建立环境资源案件

  跨区域审判管辖制度

 

  由于集中管辖在一定程度上给当事人异地诉讼带来不便,为此,市高法院在2019年一方面出台《重庆法院跨域立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非集中管辖地的当事人可选择向就近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办理立案手续,让群众少跑腿减轻群众诉累;另一方面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集中管辖法院加大到案发地巡回审判和开展法治宣传的力度,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延伸到人民群众家门口,并发布《关于环境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指定管辖的规定(试行)》,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管辖作出调整,案件审查由集中管辖地法院受理以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案件执行改由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负责,且无需申请由审查法院直接移送执行,大幅度提升了执行效率。

  同时,出台审判业务文件对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的裁判予以规范,统一裁判尺度,实现量刑规范化、精准化。2018年6月,市高法院发布《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污染环境犯罪的量刑规范化,严格缓刑适用条件,并发布《关于非法捕捞犯罪的量刑指引》,将犯罪行为对水生态环境的损害程度纳入量刑情节并在量刑结果中予以体现。

 

  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动

  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据了解,全市法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深化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交流合作,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市高法院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陆续出台《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等配套文件,促进和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在重庆市的贯彻落实。

  此外,全市法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此,重庆法院打造了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万州区法院在长江万州段消落带建立的生态修复示范林,种植水下能够存活的中山杉,为解决消落带生态保护难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市二中法院在三峡夔门建立石漠化司法修复基地,为治理三峡库区水土流失发挥司法引领作用;市五中法院、江津区法院在四面山自然保护区共同打造的重庆市野生植物司法保护基地,对野生植物特别是古树名木实行立牌保护,起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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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人因非法捕捞被追刑责

重庆市高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1)》

2920人因非法捕捞被追刑责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重庆市高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18~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及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9359件。

 

  严惩非法捕捞犯罪

  292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白皮书》显示,2018年以来,全市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118件。其中,渝北法院审理的鲍某污染环境一案中,鲍某非法收集、处置、出售残留化学原料的废弃包装桶170余吨,在处置过程中,未采取防治污染措施造成环境污染,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同时,强化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做好重大疫情防控和源头治理,共审结该类刑事案件318件,涉及各类野生动物近3500只。其中,白肩雕、林麝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54只,黑熊、猕猴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600只,中华蟾蜍、画眉鸟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600余只。

  此外,市高法院严厉惩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全市法院审结该类案件1812件,292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审理环资行政诉讼案4474件

  发出司法建议70余件

 

  《白皮书》显示,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涉水、大气、噪声、光能、矿产资源等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767件。其中,市高法院再审改判的丰都县三抚林场与张理春竹笋收购合同纠纷案,依法认定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采伐竹笋的收购合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树立对自然保护区予以最严格保护的司法理念。

  同时,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环资行政诉讼案件4474件,向有关部门及时发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司法建议70余件。市五中法院审理的黄犇与重庆市公安局某分局某派出所行政不作为一案中,因派出所未依法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的职权、未对居民因广场舞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音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报警作出处理亦未对报警人进行书面回复,确认其不作为违法。

  同时,全市法院坚持环境保护政府主导的思路,2018年以来审结环境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039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208件,准许执行罚款金额近3.14亿元。

 

  建立环境资源案件

  跨区域审判管辖制度

 

  由于集中管辖在一定程度上给当事人异地诉讼带来不便,为此,市高法院在2019年一方面出台《重庆法院跨域立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非集中管辖地的当事人可选择向就近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办理立案手续,让群众少跑腿减轻群众诉累;另一方面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集中管辖法院加大到案发地巡回审判和开展法治宣传的力度,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延伸到人民群众家门口,并发布《关于环境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指定管辖的规定(试行)》,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管辖作出调整,案件审查由集中管辖地法院受理以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案件执行改由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负责,且无需申请由审查法院直接移送执行,大幅度提升了执行效率。

  同时,出台审判业务文件对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的裁判予以规范,统一裁判尺度,实现量刑规范化、精准化。2018年6月,市高法院发布《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在全国法院率先实行污染环境犯罪的量刑规范化,严格缓刑适用条件,并发布《关于非法捕捞犯罪的量刑指引》,将犯罪行为对水生态环境的损害程度纳入量刑情节并在量刑结果中予以体现。

 

  与行政机关协调联动

  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据了解,全市法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深化与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交流合作,形成环境保护合力。

  市高法院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陆续出台《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的会议纪要》等配套文件,促进和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在重庆市的贯彻落实。

  此外,全市法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此,重庆法院打造了一批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万州区法院在长江万州段消落带建立的生态修复示范林,种植水下能够存活的中山杉,为解决消落带生态保护难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市二中法院在三峡夔门建立石漠化司法修复基地,为治理三峡库区水土流失发挥司法引领作用;市五中法院、江津区法院在四面山自然保护区共同打造的重庆市野生植物司法保护基地,对野生植物特别是古树名木实行立牌保护,起到了较好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