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元化解促和谐,19名农户拿到欠付租金

时间: 2021-06-12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91

  6月9日,江津法院副院长熊晓莉与特邀调解员刘年坤一行来到李市镇某社区,在当地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曹某等19名农户现场拿到了追讨已久的租金。

  案情回顾

  青年周某是江津区李市镇的花椒种植户。为扩大经营规模,2017年年底,周某与当地曹某等19名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40余亩荒山用于花椒种植,流转协议还对租金标准和租赁期间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周某即对荒山进行清理,并全部种植上了花椒,在周某精心打理下花椒树茁壮成长。

  2020年,周某种植的花椒开始结果。周某本计划靠着花椒好行情可以及时支付乡亲们的租金,但由于周某扩大种植规模后缺乏销路,加之花椒首年结果与盛果期的果实有较大差距,导致销售收入远低于预期,无法及时支付租金。

  乡亲们没得到租金,就开着催问周某。周某由于无力支付租金也一拖再拖,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而后,曹某等19名农户一纸诉状将周某诉至江津法院,要求支付欠付租金、赔偿损失,同时要求解除土地流转协议。

  多元化解纠纷,当场拿到欠付租金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受诉状登记后,立即开展诉前分流工作,经前期了解得知曹某等19名农户大多系年龄较长的老年人,且周某正忙于今年的花椒采摘,往返法院将耽搁花椒收获。因案件涉及群众众多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得知情况的熊晓莉副院长决定进村开展调解,并特邀熟悉群众工作的驻“代表委员联络站”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诉前调解。

  6月9日,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等一行人冒雨来到李市镇某社区,随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在了解到双方诉求后,调解员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以平和的态度解决问题。法官又分别从情、理、法的角度为纠纷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反复磋商,双方达成一致,周某当场兑现欠付的租金并继续承租曹某等农户的土地。

  正当大家认为事情就这样完满解决时,一名农户说道:“以后租金怎么给?也不能让我们每年都起诉一次呀。”虽然周某承诺以后会按时支付租金,但是农户们对他失去信任不愿相信周某的口头承诺。此时,法官提出:“你们若能够就以后租金支付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司法确认。”同时,法官还向村民耐心解释了司法确认的相关规定。

  经过释明引导,纠纷双方就后续的租金支付问题也达成了一致,并共同申请司法确认,一揽子解决潜在纠纷,解除了村民的后顾之忧。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江津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运用上门调解等方式把优质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2021年,江津法院诉前调解分流纠纷2423件,调解成功1285件,调解成功率53.03%,司法确认调解协议448件。下一步,江津法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导向,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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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多元化解促和谐,19名农户拿到欠付租金

  6月9日,江津法院副院长熊晓莉与特邀调解员刘年坤一行来到李市镇某社区,在当地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曹某等19名农户现场拿到了追讨已久的租金。

  案情回顾

  青年周某是江津区李市镇的花椒种植户。为扩大经营规模,2017年年底,周某与当地曹某等19名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40余亩荒山用于花椒种植,流转协议还对租金标准和租赁期间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周某即对荒山进行清理,并全部种植上了花椒,在周某精心打理下花椒树茁壮成长。

  2020年,周某种植的花椒开始结果。周某本计划靠着花椒好行情可以及时支付乡亲们的租金,但由于周某扩大种植规模后缺乏销路,加之花椒首年结果与盛果期的果实有较大差距,导致销售收入远低于预期,无法及时支付租金。

  乡亲们没得到租金,就开着催问周某。周某由于无力支付租金也一拖再拖,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而后,曹某等19名农户一纸诉状将周某诉至江津法院,要求支付欠付租金、赔偿损失,同时要求解除土地流转协议。

  多元化解纠纷,当场拿到欠付租金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受诉状登记后,立即开展诉前分流工作,经前期了解得知曹某等19名农户大多系年龄较长的老年人,且周某正忙于今年的花椒采摘,往返法院将耽搁花椒收获。因案件涉及群众众多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得知情况的熊晓莉副院长决定进村开展调解,并特邀熟悉群众工作的驻“代表委员联络站”政协委员共同参与诉前调解。

  6月9日,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与特邀调解员等一行人冒雨来到李市镇某社区,随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在了解到双方诉求后,调解员引导双方互谅互让,以平和的态度解决问题。法官又分别从情、理、法的角度为纠纷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反复磋商,双方达成一致,周某当场兑现欠付的租金并继续承租曹某等农户的土地。

  正当大家认为事情就这样完满解决时,一名农户说道:“以后租金怎么给?也不能让我们每年都起诉一次呀。”虽然周某承诺以后会按时支付租金,但是农户们对他失去信任不愿相信周某的口头承诺。此时,法官提出:“你们若能够就以后租金支付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司法确认。”同时,法官还向村民耐心解释了司法确认的相关规定。

  经过释明引导,纠纷双方就后续的租金支付问题也达成了一致,并共同申请司法确认,一揽子解决潜在纠纷,解除了村民的后顾之忧。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江津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运用上门调解等方式把优质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2021年,江津法院诉前调解分流纠纷2423件,调解成功1285件,调解成功率53.03%,司法确认调解协议448件。下一步,江津法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导向,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