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 促进司法公正

时间: 2021-06-2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42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6月25日,重庆市高法院召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进一步防止干预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治权威。重庆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永利指出,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整治违反“三个规定”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刀刃向内解决法院顽瘴痼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维护法治权威的制度保障,清醒认识“三个规定”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短板和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李永利要求,强化思想发动,推动规定再学习再教育,要抓好集中学习教育和干警自学,制定“三个规定”学习培训计划,将“三个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实现学习教育全员覆盖,真正让“三个规定”入脑入心,结合专题辅导、学习研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要认真查纠整改,推动问题再填报再核查,加强问题线索核查,通过个人自查填报、接受群众举报、梳理信访线索、评查核查案件、走访相关部门等方式,全面收集梳理问题线索,运用多种手段全面核查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线索分类梳理、核实核查、移交处置和跟踪督办,依法依规查处;要深入广泛宣传,推动氛围再优化再提升,按照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结合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宣讲,重点讲清“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线、典型案例和经验成效,营造整治违反“三个规定”专项行动强大声势;要开展警示教育,推动纪律再强化再实化,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廉政教育活动、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增强干警法纪意识;要抓好建章立制,推动效果再深化再巩固,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加强记录报告平台使用管理,完善填报信息处理机制,坚持由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处理,严格执行季度分析制度,坚持定期分析、研判、通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常态化督促机制,将执行“三个规定”及落实月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报告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通报、信息核查、线索移送等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情况通报全面、工作无缝衔接。

  李永利强调,各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组重大议事日程和重大请示报告事项,细化工作方案,定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三个规定”具体措施见到实效。要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审判权制约监督,处理好强化审判权制约监督与落实“三个规定”的辩证关系,既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过问案件,也要加强院庭长的监督制约,防止出现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开展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与深化市委巡视整改联动起来,与推动审判工作统筹起来,推动重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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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干预司法 促进司法公正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6月25日,重庆市高法院召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进一步防止干预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治权威。重庆市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永利指出,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整治违反“三个规定”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刀刃向内解决法院顽瘴痼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维护法治权威的制度保障,清醒认识“三个规定”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短板和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李永利要求,强化思想发动,推动规定再学习再教育,要抓好集中学习教育和干警自学,制定“三个规定”学习培训计划,将“三个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实现学习教育全员覆盖,真正让“三个规定”入脑入心,结合专题辅导、学习研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要认真查纠整改,推动问题再填报再核查,加强问题线索核查,通过个人自查填报、接受群众举报、梳理信访线索、评查核查案件、走访相关部门等方式,全面收集梳理问题线索,运用多种手段全面核查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线索分类梳理、核实核查、移交处置和跟踪督办,依法依规查处;要深入广泛宣传,推动氛围再优化再提升,按照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结合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宣讲,重点讲清“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线、典型案例和经验成效,营造整治违反“三个规定”专项行动强大声势;要开展警示教育,推动纪律再强化再实化,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廉政教育活动、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增强干警法纪意识;要抓好建章立制,推动效果再深化再巩固,严格执行月报告制度,加强记录报告平台使用管理,完善填报信息处理机制,坚持由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处理,严格执行季度分析制度,坚持定期分析、研判、通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常态化督促机制,将执行“三个规定”及落实月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报告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通报、信息核查、线索移送等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情况通报全面、工作无缝衔接。

  李永利强调,各法院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组重大议事日程和重大请示报告事项,细化工作方案,定期研究部署,确保落实“三个规定”具体措施见到实效。要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审判权制约监督,处理好强化审判权制约监督与落实“三个规定”的辩证关系,既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过问案件,也要加强院庭长的监督制约,防止出现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开展第二批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与深化市委巡视整改联动起来,与推动审判工作统筹起来,推动重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