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防疫不能拘留人?这个“老赖”很“天真”

时间: 2021-06-29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19

  近日,在江津法院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陶某声称因疫情防控,法院拿自己毫无办法,不能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案情回顾

  2017年,被执行人陶某雇佣张某前往其工地务工,却迟迟不支付张某工资。张某经诉讼后向江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先后对陶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措施,但陶某一直不露面、不回应。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提供陶某行踪,执行法官快速出警,在江津城区某茶楼内找到了“逍遥自在”的陶某。

  面对执行法官,陶某不以为意,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还底气十足地说:“我听我的好哥们儿说过了,因为疫情防控,拘留所根本不收人,你们法院拘留都没地方送。”执行法官又气又笑,当场宣读拘留决定后,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送检路上,眼看自己将被拘留,陶某情绪低落,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见状,执行法官“乘胜追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各种严重后果。看到法院动了真格,陶某急忙联系申请人张某协商解决,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法官提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款之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过核酸检测、肺部CT、常规五项体检等检查确认各项指标正常后,即可进行拘留。疫情从来不是躲避执行措施的保护伞,各位被执行人切莫心存侥幸。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因防疫不能拘留人?这个“老赖”很“天真”

  近日,在江津法院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陶某声称因疫情防控,法院拿自己毫无办法,不能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案情回顾

  2017年,被执行人陶某雇佣张某前往其工地务工,却迟迟不支付张某工资。张某经诉讼后向江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先后对陶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措施,但陶某一直不露面、不回应。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提供陶某行踪,执行法官快速出警,在江津城区某茶楼内找到了“逍遥自在”的陶某。

  面对执行法官,陶某不以为意,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思,还底气十足地说:“我听我的好哥们儿说过了,因为疫情防控,拘留所根本不收人,你们法院拘留都没地方送。”执行法官又气又笑,当场宣读拘留决定后,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送检路上,眼看自己将被拘留,陶某情绪低落,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见状,执行法官“乘胜追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各种严重后果。看到法院动了真格,陶某急忙联系申请人张某协商解决,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法官提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款之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过核酸检测、肺部CT、常规五项体检等检查确认各项指标正常后,即可进行拘留。疫情从来不是躲避执行措施的保护伞,各位被执行人切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