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玉双)近日,云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清水公巡中队民警巡逻时,依法查获一起不带头盔且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民警在S202省道196公里处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将男子拦下劝导他带上安全头盔,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检查该摩托车驾驶人王某的相关证件时,其不能出示驾驶证,支支吾吾,神情紧张,说证件忘在了家里。经核查比对,发现王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现自己的谎言被拆穿,王某只好承认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600元,驾驶证记1分。 云阳交巡警在此提醒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抵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文明驾驶,安全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