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琦)近年来,黔江区始终坚持把依法治区工作摆在法治建设的首要位置,注重发挥法治黔江建设对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牵引作用,以“四个抓”高位推进依法治区,建设高质量的法治黔江。 完善机制抓规范建设。成立以黔江区委书记任主任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统筹谋划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先后制定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组织机构、规范工作机制。每年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明确任务,确保推进落实。 紧盯述法抓示范带动。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纳入区管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并进行年度考核,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在开展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时,同步开展“述法”,全区45个党政部门和30个乡镇街道共557名党政干部均就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书面报告。 聚焦督查抓重点督查。坚持年度督查与专项督查、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短板,提炼总结经验,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先后开展执法司法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专项督察、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 严格考核抓责任落实。坚持“有事法则”,严格逗硬奖惩,提高依法治区工作考核在单位年度考核中权重占比(最多扣5分),运用约谈、通报、扣分等手段,有效夯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2020年,对存在扣分事项的几家单位进行约谈,各单位就存在问题作出积极回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依法治区办作出了深刻说明,达到了以考核促工作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