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驾驶员被网友举报!无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很危险……

时间: 2021-07-2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20

被举报车辆

  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日前,一位市民向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交通指挥室反映:7月12日上午8时许,一辆公交车在百安坝天星路路口斑马线处无视交通信号灯的存在,闯红灯,希望交巡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支队交通指挥室立即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很快查到闯红灯的违法公交车,随即通知辖区交巡警百安坝勤务大队对该公交车驾驶人和车属单位进行调查。

  监控视频显示:7月12日上午8时32分许,在百安坝天星路路口,路口红灯已经亮起,一辆号牌为渝F3****的公交车却没有减速,而是直接开了过去,全然不顾早已经亮起的红灯……

  经查,渝F3****公交车驾驶人姓杨,杨某说当时自己驾驶公交车从安顺路往天星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天星路路口时,人行横道处的交通信号灯已经转为红灯,杨某认为该路段监控少,当时人车流量不大,就抱着侥幸心理闯过红灯开了过去。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安全驾驶。

  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驾驶员接受处罚

  交巡警依法对杨某“违反交通信号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车属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目前,所属公司对杨某进行通报批评,停职3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并按公司管理规定罚款处理,同时,公司将以此为案例在全公司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加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交巡警突出查控重点,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守护生命安全。在此交巡警提醒大家,文明出行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尤其是公共交通类从业人员更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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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驾驶员被网友举报!无视交通安全的行为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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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张勇)日前,一位市民向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交通指挥室反映:7月12日上午8时许,一辆公交车在百安坝天星路路口斑马线处无视交通信号灯的存在,闯红灯,希望交巡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支队交通指挥室立即调取了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很快查到闯红灯的违法公交车,随即通知辖区交巡警百安坝勤务大队对该公交车驾驶人和车属单位进行调查。

  监控视频显示:7月12日上午8时32分许,在百安坝天星路路口,路口红灯已经亮起,一辆号牌为渝F3****的公交车却没有减速,而是直接开了过去,全然不顾早已经亮起的红灯……

  经查,渝F3****公交车驾驶人姓杨,杨某说当时自己驾驶公交车从安顺路往天星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天星路路口时,人行横道处的交通信号灯已经转为红灯,杨某认为该路段监控少,当时人车流量不大,就抱着侥幸心理闯过红灯开了过去。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安全驾驶。

  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驾驶员接受处罚

  交巡警依法对杨某“违反交通信号灯”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车属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目前,所属公司对杨某进行通报批评,停职3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并按公司管理规定罚款处理,同时,公司将以此为案例在全公司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加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随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深入,交巡警突出查控重点,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守护生命安全。在此交巡警提醒大家,文明出行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尤其是公共交通类从业人员更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