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对超过规定处理期限、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427辆车辆进行集中销毁。 此次销毁的427台车辆,均为交巡警支队民警在执勤执法或交通事故处理中依法查扣且登报公告满三个月,当事人未到交巡警支队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其中包括普通两轮、三轮摩托车273辆,两轮、三轮电动车72辆,小型汽车59辆,中型、大型汽车3辆,自行车20辆。其中查扣原因大多为闯红灯、无牌上路等交通违法,部分车辆还属于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安全状况较差等情况,不仅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也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交通隐患。对此,交巡警支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对上缴的涉案车辆实施重点管理,对满足销毁条件的车辆依法予以销毁。 销毁中,民警对车辆的信息和数量进行认真详细的核对,对拆除、销毁进行全程监督、拍照,坚决杜绝从报废车上拆除下来的主要零件再次流入社会成为拼装车的原材料,进而给群众出行带来安全隐患。 永川交巡警提醒广大市民,区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路面警力管控,持续加大对套牌车、报废车、拼装车、走私车、盗抢车、无手续等无路权违法车辆的整治力度,并对违法驾驶人从严处罚。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驾驶和乘坐无路权车辆,以免引发严重后果。 通讯员 胡涛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