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分饰两角色骗钱获刑十年半

时间: 2021-08-0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33

网上交友遇双面“白月光”被骗83万余元

一人分饰两角色骗钱获刑十年半

  以爱之名,不断地引诱被害人投资情感、金钱……日前,渝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冒用身份式诈骗案,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A角:直播女孩“罗静”

 

  2019年8月初,被害人郑某某通过手机下载伊对视频相亲交友APP,结识一个自称“罗静”的女孩。听闻“罗静”做直播,郑某某就去看她直播并进行充值打赏。8月10日,郑某某提出和“罗静”见面,“罗静”和一名男子一起与郑某某见面并吃饭。随后,“罗静”在微信上说她原有的号码不用了,让添加另一个号码,郑某某应允。8月底,新添加的“罗静”在微信上说她在公司出事欠了公司几万块钱,并发了一个QQ号码让郑某某添加。郑某某添加后,QQ号主自称“罗静”表哥,让其想办法帮“罗静”还钱。同年9月初,“罗静”表哥约郑某某见面谈帮“罗静”还钱的事,并表示会想办法撮合“罗静”与其耍朋友。在郑某某不会操作网贷的情况下,表哥用郑某某的手机下载网贷APP进行贷款,然后郑某某将所贷款项转到新添加的“罗静”微信。之后,“罗静”和表哥不断以“罗静”在公司出事欠钱、过节买衣服、买礼物、家里有人生病需要用钱等为由,找郑某某要钱。郑某某为了能够和“罗静”耍朋友,通过网贷、抵押房产贷款等方式给“罗静”转款。直至2019年11月,郑某某家里人知晓后,让“罗静”还钱,对方对很多事情不承认,郑某某及家人才报警。

 

  B角:传媒公司老板张某某

 

  被告人张某某经营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中一项业务为用蜂鸟APP做直播,利用女主播跟粉丝暧昧、耍朋友等方式,让粉丝刷礼物实现盈利。罗某某系张某某招聘的主播,负责吸引男粉丝,假意和粉丝暧昧、耍朋友等,其他员工负责推广和引流,去各个相亲、恋爱APP拉人关注女主播。张某某时常会对罗某某进行培训如何假意与男粉丝耍朋友、搞暧昧。

  2019年8月初,公司引流员工在伊对相亲APP上认识郑某某,将其引流到罗某某直播平台。罗某某以假名“罗静”与郑某某接触并互加微信,慢慢发展了虚假的暧昧、耍朋友关系。8月10日,张某某从公司后台数据中看到郑某某已经给罗某某刷了5000多元的礼物,在郑某某提出见罗某某一面后,张某某同意,认为相当于给粉丝福利,也能更好地让郑某某充钱刷礼物,遂派公司一名男性员工陪同罗某某一起与郑某某见面、吃饭。在郑某某与罗某某聊天、“耍朋友”过程中,张某某有时也会拿罗某某的手机与对方“建立感情”。8月底,罗某某从公司离开,张某某让罗某某跟郑某某说“罗静”原有微信不用了,让郑某某添加另一个微信号(实则为张某某的微信号)。随后,张某某冒充“罗静”继续跟郑某某假意接触、“耍朋友”。

  之后,张某某因公司经营困难,了解到郑某某家庭条件优渥,就以“罗静”表哥身份约郑某某见面,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罗静”希望他出资为由,找郑某某要钱。同时,又利用“罗静”的身份,以回老家没钱用、母亲过生日等各种虚假理由找郑某某要钱。为此,张某某用郑某某手机操作网贷,让郑某某转款给“罗静”,还让郑某某用其名下房产抵押贷款后转款给“罗静”,直至被郑某某家人知道后找“罗静”退钱无果,这场骗局才被识破。经查,张某某前后共计骗取郑某某款项8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累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廖小萍 李长明 刘 霞

  记者 何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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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分饰两角色骗钱获刑十年半

网上交友遇双面“白月光”被骗83万余元

一人分饰两角色骗钱获刑十年半

  以爱之名,不断地引诱被害人投资情感、金钱……日前,渝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冒用身份式诈骗案,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A角:直播女孩“罗静”

 

  2019年8月初,被害人郑某某通过手机下载伊对视频相亲交友APP,结识一个自称“罗静”的女孩。听闻“罗静”做直播,郑某某就去看她直播并进行充值打赏。8月10日,郑某某提出和“罗静”见面,“罗静”和一名男子一起与郑某某见面并吃饭。随后,“罗静”在微信上说她原有的号码不用了,让添加另一个号码,郑某某应允。8月底,新添加的“罗静”在微信上说她在公司出事欠了公司几万块钱,并发了一个QQ号码让郑某某添加。郑某某添加后,QQ号主自称“罗静”表哥,让其想办法帮“罗静”还钱。同年9月初,“罗静”表哥约郑某某见面谈帮“罗静”还钱的事,并表示会想办法撮合“罗静”与其耍朋友。在郑某某不会操作网贷的情况下,表哥用郑某某的手机下载网贷APP进行贷款,然后郑某某将所贷款项转到新添加的“罗静”微信。之后,“罗静”和表哥不断以“罗静”在公司出事欠钱、过节买衣服、买礼物、家里有人生病需要用钱等为由,找郑某某要钱。郑某某为了能够和“罗静”耍朋友,通过网贷、抵押房产贷款等方式给“罗静”转款。直至2019年11月,郑某某家里人知晓后,让“罗静”还钱,对方对很多事情不承认,郑某某及家人才报警。

 

  B角:传媒公司老板张某某

 

  被告人张某某经营一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中一项业务为用蜂鸟APP做直播,利用女主播跟粉丝暧昧、耍朋友等方式,让粉丝刷礼物实现盈利。罗某某系张某某招聘的主播,负责吸引男粉丝,假意和粉丝暧昧、耍朋友等,其他员工负责推广和引流,去各个相亲、恋爱APP拉人关注女主播。张某某时常会对罗某某进行培训如何假意与男粉丝耍朋友、搞暧昧。

  2019年8月初,公司引流员工在伊对相亲APP上认识郑某某,将其引流到罗某某直播平台。罗某某以假名“罗静”与郑某某接触并互加微信,慢慢发展了虚假的暧昧、耍朋友关系。8月10日,张某某从公司后台数据中看到郑某某已经给罗某某刷了5000多元的礼物,在郑某某提出见罗某某一面后,张某某同意,认为相当于给粉丝福利,也能更好地让郑某某充钱刷礼物,遂派公司一名男性员工陪同罗某某一起与郑某某见面、吃饭。在郑某某与罗某某聊天、“耍朋友”过程中,张某某有时也会拿罗某某的手机与对方“建立感情”。8月底,罗某某从公司离开,张某某让罗某某跟郑某某说“罗静”原有微信不用了,让郑某某添加另一个微信号(实则为张某某的微信号)。随后,张某某冒充“罗静”继续跟郑某某假意接触、“耍朋友”。

  之后,张某某因公司经营困难,了解到郑某某家庭条件优渥,就以“罗静”表哥身份约郑某某见面,以公司经营需要资金、“罗静”希望他出资为由,找郑某某要钱。同时,又利用“罗静”的身份,以回老家没钱用、母亲过生日等各种虚假理由找郑某某要钱。为此,张某某用郑某某手机操作网贷,让郑某某转款给“罗静”,还让郑某某用其名下房产抵押贷款后转款给“罗静”,直至被郑某某家人知道后找“罗静”退钱无果,这场骗局才被识破。经查,张某某前后共计骗取郑某某款项8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累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廖小萍 李长明 刘 霞

  记者 何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