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袁梦)只核载3人,却搭载了11人,除了驾驶室坐了7人,车厢还违法乘坐4人!近日,渝北交巡警查获货车驾驶员胡某违法载人行为,其受到严肃处罚。 8月1日晚上2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宝鸿大道与沙草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货车的货厢里坐着4个男子,他们摇摇晃晃,随时可能从车上跌落下来,十分危险。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该货车拦住。 货车被拦停后,民警发现驾驶室里居然还坐了7人,这辆货车竟然一共坐了11人!民警责令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经查,该驾驶员姓胡,当日胡某驾车从李家沱前往渝北区采购货物,出发时,驾驶室搭载了2个朋友。当他们采购完货物返回时,又带上了8个朋友,在准乘3人的驾驶室坐了7人,在车厢里还坐了4人。 民警对驾驶员胡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诫其驾驶室超载、货车厢搭载人的严重隐患。同时,民警责令胡某联系车辆,对超员的乘客进行转运。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规定和第四十九条“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规定,对胡某处以记6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室超载和货车后箱载人,都很不安全,货箱仅能装货,不能装人,请各驾驶员和群众勿心存侥幸,贪图一时的便利进行乘坐,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