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执法监督的“她力量”

时间: 2021-08-1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8

  

对待生活安然从容

  胡元芳,女,现任铜梁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公职律师,深耕执法监督岗位10余载。她2017年因维稳安保工作表现出色荣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获评铜梁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1年获评铜梁区“优秀政法干警”。

 

守正不移

  把牢执法监督政治方向

 

胡元芳始终坚守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从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部门得到贯彻落实、保障《宪法》等法律在政法部门得到正确实施、保障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执法司法工作实现绝对领导的三个层面来认识和把握执法监督岗位职责,落实落细《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重大部署。

她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案件协调、案件评查等工作,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

 

勤于学习

  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水平

 

执法监督工作专业性强,涉及的法律关系多、情况相对复杂,要求监督者在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和运用水平至少应当不低于被监督对象,同时又要熟悉对方的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才能有的放矢做好监督。胡元芳深知,自己虽然来自审判岗位,具有一定的办案经验,但脱离办案一线之后,一旦放松了自我学习,将无法胜任监督工作。

动力来自压力,胡元芳通过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反复琢磨、持续学习,2012年底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6年申领律师证,获得公职律师执业许可,案件质量评查、司法救助审查、见义勇为认定等各项业务不断精进。

对待工作一丝不苟

  善于思考

  推进执法监督持续规范

 

胡元芳初到执法监督岗位之时,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基本处于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直至2011年,中央政法委等8部委联合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性质进行了明确,重庆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将程序操作具体化、条文化,执法监督工作才得以常态化开展。

如何规范化开展执法监督,实现干预而不干扰,监督而不代办?胡元芳经过深入思考,在区委政法委领导支持下,于2014年起围绕执法监督重点工作,陆续起草了案件协调等制度机制文件7个、议事规则4个。2021年,她又根据工作需要,起草制定了政法系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备和定期通报制度,区委政法委与纪委监委机关深化协同配合机制等6个制度,进一步织密监督网,促进了全区执法监督工作公正、透明和规范。

 

敢于较真

  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2020年以来,胡元芳积极参与指导协调、督办案件40余件次,2件依法导入再审程序;组织集中评查案件50件,指导政法各部门评查案件2195件,督促整改1084件,促进个案纠错与类案整改、执法监督与队伍建设有机结合;指导政法各部门化解市级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6件,实现自排案件化解率100%,交办案件化解率97.67%,指导政法各部门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推动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衔接,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她在参与协调邹某因非婚生子、孩子生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一案中,及时中肯提出法律意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经各部门共同努力,成功为邹某孩子争取到了合理的抚养费,伸张了社会正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尚俊峰 通讯员 王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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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执法监督的“她力量”

  

对待生活安然从容

  胡元芳,女,现任铜梁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公职律师,深耕执法监督岗位10余载。她2017年因维稳安保工作表现出色荣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获评铜梁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1年获评铜梁区“优秀政法干警”。

 

守正不移

  把牢执法监督政治方向

 

胡元芳始终坚守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从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部门得到贯彻落实、保障《宪法》等法律在政法部门得到正确实施、保障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执法司法工作实现绝对领导的三个层面来认识和把握执法监督岗位职责,落实落细《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重大部署。

她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案件督办、案件协调、案件评查等工作,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

 

勤于学习

  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水平

 

执法监督工作专业性强,涉及的法律关系多、情况相对复杂,要求监督者在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和运用水平至少应当不低于被监督对象,同时又要熟悉对方的工作流程和关键环节,才能有的放矢做好监督。胡元芳深知,自己虽然来自审判岗位,具有一定的办案经验,但脱离办案一线之后,一旦放松了自我学习,将无法胜任监督工作。

动力来自压力,胡元芳通过对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反复琢磨、持续学习,2012年底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16年申领律师证,获得公职律师执业许可,案件质量评查、司法救助审查、见义勇为认定等各项业务不断精进。

对待工作一丝不苟

  善于思考

  推进执法监督持续规范

 

胡元芳初到执法监督岗位之时,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基本处于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直至2011年,中央政法委等8部委联合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性质进行了明确,重庆市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将程序操作具体化、条文化,执法监督工作才得以常态化开展。

如何规范化开展执法监督,实现干预而不干扰,监督而不代办?胡元芳经过深入思考,在区委政法委领导支持下,于2014年起围绕执法监督重点工作,陆续起草了案件协调等制度机制文件7个、议事规则4个。2021年,她又根据工作需要,起草制定了政法系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备和定期通报制度,区委政法委与纪委监委机关深化协同配合机制等6个制度,进一步织密监督网,促进了全区执法监督工作公正、透明和规范。

 

敢于较真

  执法监督工作成效明显

 

2020年以来,胡元芳积极参与指导协调、督办案件40余件次,2件依法导入再审程序;组织集中评查案件50件,指导政法各部门评查案件2195件,督促整改1084件,促进个案纠错与类案整改、执法监督与队伍建设有机结合;指导政法各部门化解市级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86件,实现自排案件化解率100%,交办案件化解率97.67%,指导政法各部门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推动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衔接,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她在参与协调邹某因非婚生子、孩子生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一案中,及时中肯提出法律意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经各部门共同努力,成功为邹某孩子争取到了合理的抚养费,伸张了社会正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尚俊峰 通讯员 王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