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利用网络哄抬防疫用品物价

时间: 2021-08-1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08

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疫情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严禁利用网络哄抬防疫用品物价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连日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的需要,加大网络平台的监测、监管力度,持续强化网络交易平台防疫物资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疫情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据了解,8月初以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网络市场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的网络交易类平台、信息类平台进行每日监测,对淘宝网店、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进行每周监测,逐条仔细排查各类网络商品信息,严查违法违规信息。同时,基层市场监管所网监人员每日登陆市场监管总局和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监管平台,确保疫情期间相关信息、数据、线索畅通流转。

  在加大平台商品及交易情况监测力度的同时,该局组织力量,加强了网络平台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管,督促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职责,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身份和经营许可信息进行核验、完善禁限售商品信息清单、履行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并把网上防疫物资销售作为近期网络市场监管的重点,通过网上监测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经营者,特别是网上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重点监管,坚决杜绝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假劣口罩、消毒杀菌药品、体测枪等防疫用品,禁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此外,在全面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基础上,该局对涪陵区奥体盘古互联网孵化园、涪陵区科技创新中心、涪陵区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网络经营较为集中的网络经营者,特别是对园区内开展网络直播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进行实地走访和约谈,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提醒告诫经营者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哄抬防疫用品价格、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据统计,此次行动共约谈网络交易市场主体3户,发出行政指导告诫书10份、行政指导建议书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督促删除违法违规信息1条。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严禁利用网络哄抬防疫用品物价

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疫情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监管

严禁利用网络哄抬防疫用品物价

  本网讯(记者 张柳妞)连日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的需要,加大网络平台的监测、监管力度,持续强化网络交易平台防疫物资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疫情期间网络交易市场秩序。

  据了解,8月初以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网络市场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的网络交易类平台、信息类平台进行每日监测,对淘宝网店、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进行每周监测,逐条仔细排查各类网络商品信息,严查违法违规信息。同时,基层市场监管所网监人员每日登陆市场监管总局和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监管平台,确保疫情期间相关信息、数据、线索畅通流转。

  在加大平台商品及交易情况监测力度的同时,该局组织力量,加强了网络平台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管,督促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职责,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身份和经营许可信息进行核验、完善禁限售商品信息清单、履行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并把网上防疫物资销售作为近期网络市场监管的重点,通过网上监测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经营者,特别是网上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重点监管,坚决杜绝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假劣口罩、消毒杀菌药品、体测枪等防疫用品,禁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此外,在全面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的基础上,该局对涪陵区奥体盘古互联网孵化园、涪陵区科技创新中心、涪陵区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网络经营较为集中的网络经营者,特别是对园区内开展网络直播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进行实地走访和约谈,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提醒告诫经营者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哄抬防疫用品价格、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据统计,此次行动共约谈网络交易市场主体3户,发出行政指导告诫书10份、行政指导建议书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督促删除违法违规信息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