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晚上21时许,家住渝北回兴的居民梁某驾驶轿车准备去商场买东西。来到兴科大道时,突然看见前方有交巡警在进行酒驾检查。他一下慌了神,在检查站80多米远的地方停车,快速打开车门跑向路边一家商店躲藏。他才跑20米不到,就有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冲上来拦住了他。满嘴酒气的梁某一张口说话,就露馅了:他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责令其配合进行酒精测试,其含量为28Mg/100mL,确实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梁某被查获后坦白承认,自己去年酒驾被交巡警查处过,自己刚刚考取科目一重新获得驾照。当晚,自己也就只喝了两小杯白酒,人非常清晰,这才抱着侥幸,开车出来买东西,结果,还是被查出了酒驾。 民警对他再次酒驾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梁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了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照、罚款1000元以及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席间贪杯,路上添“悲”。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幸福,万不可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