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主城11区试点“快处易赔”已处理事故案5.28万件

时间: 2021-08-2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76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王宋佚名)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和警务机制改革要求,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对城市道路畅通的影响,今年6月21日,重庆银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重庆机动车保险理赔“快处易赔”新机制,截至7月底,已累计处理案件5.28万件,占同期双车事故保险案件的72.17%。

  “快处易赔”新机制适用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的21种道路交通事故情形,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事故案件属于车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二是双车事故,无人伤及第三方物损,事故车辆可自行驶离;三是事故双方须在渝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四是事故双方需提供事故现场影像记录。目前,“快处易赔”新机制已在我市主城11区开展试点,内环城市快速道路交通事故属于试点范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不在试点范围内。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快处易赔”新机制与公安交管“12123”事故快处充分联动,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一方面拍照撤离,最大化减少事故车辆路面滞留。符合“快处易赔”条件的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拍摄现场影像资料实时固化现场证据,第一时间撤离事故现场,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相互留存信息后即可自行驶离。另一方面简化定责,最大化推动事故处理“警保联动”。对于全责案件,鼓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认定责任,尽可能不将公安交管责任认定书作为理赔必要件。对于同责、主次责案件以及单车预估损失1万元以上的全责案件,公司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告知事故方通过公安交管“12123”在线定责。此外,分开定损,最大化为事故双方提供自由便利。事故双方车主无需相约,可自主选择前往理赔维修网点,联系各自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无需等待对方保险公司定损,保险公司承诺互认定损结果,避免后期理赔金额争议,同时支持车主通过“代位求偿”机制获取相关保险服务。

  截至2021年7月31日,“快处易赔”已处理案件5.28万件,占同期双车事故保险案件的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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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11区试点“快处易赔”已处理事故案5.28万件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王宋佚名)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和警务机制改革要求,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最大程度便民利民,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对城市道路畅通的影响,今年6月21日,重庆银保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推出重庆机动车保险理赔“快处易赔”新机制,截至7月底,已累计处理案件5.28万件,占同期双车事故保险案件的72.17%。

  “快处易赔”新机制适用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的21种道路交通事故情形,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事故案件属于车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二是双车事故,无人伤及第三方物损,事故车辆可自行驶离;三是事故双方须在渝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四是事故双方需提供事故现场影像记录。目前,“快处易赔”新机制已在我市主城11区开展试点,内环城市快速道路交通事故属于试点范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不在试点范围内。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快处易赔”新机制与公安交管“12123”事故快处充分联动,具有三个方面的优势,一方面拍照撤离,最大化减少事故车辆路面滞留。符合“快处易赔”条件的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拍摄现场影像资料实时固化现场证据,第一时间撤离事故现场,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相互留存信息后即可自行驶离。另一方面简化定责,最大化推动事故处理“警保联动”。对于全责案件,鼓励事故双方自行协商认定责任,尽可能不将公安交管责任认定书作为理赔必要件。对于同责、主次责案件以及单车预估损失1万元以上的全责案件,公司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告知事故方通过公安交管“12123”在线定责。此外,分开定损,最大化为事故双方提供自由便利。事故双方车主无需相约,可自主选择前往理赔维修网点,联系各自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无需等待对方保险公司定损,保险公司承诺互认定损结果,避免后期理赔金额争议,同时支持车主通过“代位求偿”机制获取相关保险服务。

  截至2021年7月31日,“快处易赔”已处理案件5.28万件,占同期双车事故保险案件的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