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在国道319线平地坝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天,民警在国道319线平地坝路段开展路检路查。在对一辆号牌为渝A****7的面包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许某称自己没有随身携带任何证件。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浓烈的酒精味,随即对驾驶员许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经查,许某不但酒驾,还没有驾驶证。目前,许某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通讯员 敖 川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