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驾未系安全带 发生事故悔不该

时间: 2021-09-2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56

  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常言道,安全带就是生命带,不仅驾驶员要佩戴,乘车人也必须佩戴。但总有人无视交通安全法规,不系安全带上路。

  9月17日,许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经酉阳县大溪镇长岭村路段时,因未提前观察减速行驶,与前方左转彭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发生碰撞后,车辆失控冲出道路,侧翻进道路边水沟,事故致小型普通客车随车人员陈某和电动车驾驶彭某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了解情况得知,事发时,许某未提前观察前方由彭某驾驶左转的车辆,导致彭某受伤,副驾驶随车人员陈某由于未系安全带在车辆侧翻后由于惯性被甩出车外,导致面部受伤,所幸两人只是软组织受伤,伤无大碍。

  交巡警提醒:①驾乘系好安全带,文明行车无意外。②行车时,切记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副驾未系安全带 发生事故悔不该

  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常言道,安全带就是生命带,不仅驾驶员要佩戴,乘车人也必须佩戴。但总有人无视交通安全法规,不系安全带上路。

  9月17日,许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经酉阳县大溪镇长岭村路段时,因未提前观察减速行驶,与前方左转彭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发生碰撞后,车辆失控冲出道路,侧翻进道路边水沟,事故致小型普通客车随车人员陈某和电动车驾驶彭某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了解情况得知,事发时,许某未提前观察前方由彭某驾驶左转的车辆,导致彭某受伤,副驾驶随车人员陈某由于未系安全带在车辆侧翻后由于惯性被甩出车外,导致面部受伤,所幸两人只是软组织受伤,伤无大碍。

  交巡警提醒:①驾乘系好安全带,文明行车无意外。②行车时,切记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就是生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