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逗狗引车祸 两车追尾损失重

时间: 2021-10-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16

  

  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不规范,害人又害己。近日,市民张女士就因开车时逗狗在渝北区临港大道上发生一起严重的追尾事故。

  10月15日13时3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接到报警称,余松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在现场,一辆黑色越野车和一辆黄色小轿车“亲密”接触在一起,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中无人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此次事故是黄色小轿车驾驶员分心驾驶所致。驾驶员姓张,今年30岁,家住礼嘉。张女士有一只养了近6年的泰迪宠物狗,她平时对狗非常疼爱,去哪儿都要带着它。当日,张女士带着狗驾车去江北大石坝父母家吃饭,下午1点驾车回家,出发时她将狗放在了副驾驶,驾驶途中,狗频繁往来于副驾驶座与张女士的腿上,而张女士便一边开车,一边与狗逗乐。当行驶至余松路时,由于张女士逗狗时分心,驾车径直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黑色越野车。

  民警对张女士分心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判定她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两车的维修费共计1万余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民警对张女士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分神,事故缠身,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驾车时务必要集中精力,切勿分心驾驶,更不能与车内宠物逗乐,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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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不规范,害人又害己。近日,市民张女士就因开车时逗狗在渝北区临港大道上发生一起严重的追尾事故。

  10月15日13时3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大队接到报警称,余松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在现场,一辆黑色越野车和一辆黄色小轿车“亲密”接触在一起,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中无人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此次事故是黄色小轿车驾驶员分心驾驶所致。驾驶员姓张,今年30岁,家住礼嘉。张女士有一只养了近6年的泰迪宠物狗,她平时对狗非常疼爱,去哪儿都要带着它。当日,张女士带着狗驾车去江北大石坝父母家吃饭,下午1点驾车回家,出发时她将狗放在了副驾驶,驾驶途中,狗频繁往来于副驾驶座与张女士的腿上,而张女士便一边开车,一边与狗逗乐。当行驶至余松路时,由于张女士逗狗时分心,驾车径直追尾前方正常行驶的黑色越野车。

  民警对张女士分心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判定她负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两车的维修费共计1万余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民警对张女士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分神,事故缠身,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驾车时务必要集中精力,切勿分心驾驶,更不能与车内宠物逗乐,避免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