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呵护脆弱的花季……

时间: 2021-10-2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74

检察官看望慰问监护权缺失的孤儿

  “检察官姐姐,等你们有空了,请你们来吃我养的小龙虾!”近日,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检察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团队成员朱清容收到经营农家乐的小强发来的信息,不由得露出笑容。

  曾经叛逆的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院以及多方力量参与的帮教下,如今成为上进的创业青年,这是涪陵区检察院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

  “我们的目标,是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天空。”该院检察六部主任、未检团队负责人李非白这样说。这个由4名女检察官和1名男检察官组成的团队,在近年来的工作中不断强化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前不久获得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未”爱帮教

  助迷途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如何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更好地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有效融合?涪陵区检察院的做法是积极引入专业力量辅助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观护工作,提升帮教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小强曾是一名误入歧途的少年,因单独或伙同3名未成年人盗窃他人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时只有17岁。

  这起案件移送至涪陵区检察院后,未检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案卷材料,并对小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以及此次事件发生的原因开展社会调查。通过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强以前并无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此次盗窃也是因为一时糊涂,法律意识匮乏。

  了解到小强也愿意认罪认罚后,检察官积极与受害人沟通,引导教育小强主动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双方随后达成和解。最终,检察院对小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其接受考察期间,检察官会同司法社工针对小强法律意识匮乏、性格内向、不自信等特点,让其接受法治教育、参加公益活动,引导他逐渐成为一名乐观向上的青年。在和小强的多次沟通中,检察官得知他心中有创业的想法。

  “对涉罪未成年人,需要的不仅是教育,更需要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而不再犯罪。”检察官朱清容回忆说,他们详细地了解了小强的创业想法——小强认为小龙虾越来越受人喜欢,出身农村的他想回乡养殖小龙虾。

  这不是好高骛远的空想,而是想脚踏实地做一番事情,检察官当即表示支持,并多方帮忙打听小龙虾养殖需要的技术知识。考察期间,小强还专程前往外地学习了养殖技术。

  “我们发现他越来越有自信,对事情也愈发有主见。”检察官说,踏实肯干的小强承包了农田,拉来亲朋一起创业。很快,付出就有了回报——小强养殖的小龙虾销量很不错。生意稳定后,小强还经营起一家农家乐,初步形成了集休闲垂钓、养殖销售、农家休闲于一体的产业。

  至今,小强还会主动与未检团队联系,检察官们也时刻关注着他的动态,鼓励小强在创业路上勇敢地走下去。“帮教工作,最重要的不是技术和方法,而是人与人之间温暖的支持。”检察六部主任李非白如是说。

  近年来,该团队秉持“保护、教育、管束”理念,引入司法社工专业力量,搭建“企业型”“学校型”“社区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共教育引导118名涉罪未成年人成功回归社会或重返校园。

未检团队

  “未”爱监护

  让困境孤儿感受家的温暖

  《孩子,你不孤单》这部微电影,曾获得第八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平安中国单元优秀作品”、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评选一等奖。电影故事的来源便是涪陵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办理的一起监护困境支持指定监护人保护财产权利案件。

  案件中,小花三姐妹的父亲张某在车祸中去世,获赔112万余元。检察官发现,因为小花的母亲早已去世,未成年的小花三姐妹面临监护缺失、孤儿财产权益无力维护等现实问题。当时,小花三姐妹的遭遇牵动着这群检察官“妈妈”心中最柔软的那根弦。

  通过大量实地家访,检察官“妈妈”引导亲属讨论推荐合适监护人,并支持其起诉获得指定监护人资格。针对小花三姐妹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每月每人1000余元的救助金政策。

  在发现三个孩子的亲属有私分其父亲赔偿款的情况后,检察官“妈妈”第一时间发函,建议区法院暂停向亲属支付剩余财产,在确定三姐妹财产份额后,最终建立政府民政部门和监护人共管小花三姐妹合法财产、检察机关跟踪监督机制,全力保护她们应得的财产利益。

  “父亲过世后,多亏她们,我们三姐妹才能这样安心地生活下去。”小花感叹,案子结束后,检察官“妈妈”还经常家访慰问,嘘寒问暖,为她们这个“小家”撑起了遮风挡雨的“大伞”。

  据悉,该团队联合涪陵区公安局、妇幼保健医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会同涪陵区教委、民政等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同步开展多元化综合救助37人,办理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3件,妥善解决7名涉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困境,做到应救必救、应救尽救。

未检团队与涉案未成年人走在“希望的田野上”

  “未”爱建议

  多维度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在打击犯罪、开展帮教的同时,涪陵区检察院未检团队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去年4月,未检团队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不少中小学周边有零售店居然向学生出售香烟!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未检团队高度重视,连续数天走访摸排辖区情况,发现这样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城区部分中学校附近,香烟销售者在中小学校园门口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

  经过对实地巡查情况的梳理汇总并经上级检察院审批后,涪陵区检察院向辖区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烟草专卖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加强对辖区烟草专卖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对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在中小学校园门口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从事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营业活动的烟草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这份检察建议得到了涪陵区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迅速针对零售户进行全面排查,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红线”内香烟销售专卖店开展专项整顿活动,并对该类商户烟草专卖销售许可证到期后不予续期。

  “我们设置了‘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拒绝向学生出售香烟,一些年轻人看起来年纪比较小的,我们也会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检察官“回头看”时,发现了商家设置了“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显著标识,令人心安。

  2018年以来,该团队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围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娱乐场所等领域,发出诉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其中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自2011年涪陵区检察院组建未检团队以来,十年倾情呵护,十年用心尽责。该团队将继续秉执“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用爱心、热心、恒心,浇灌、呵护更多的花样少年,力争探索出符合司法实践要求的保护性司法“涪陵样本”。

  记者 舒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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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呵护脆弱的花季……

检察官看望慰问监护权缺失的孤儿

  “检察官姐姐,等你们有空了,请你们来吃我养的小龙虾!”近日,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六部检察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团队成员朱清容收到经营农家乐的小强发来的信息,不由得露出笑容。

  曾经叛逆的涉罪未成年人,在检察院以及多方力量参与的帮教下,如今成为上进的创业青年,这是涪陵区检察院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

  “我们的目标,是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天空。”该院检察六部主任、未检团队负责人李非白这样说。这个由4名女检察官和1名男检察官组成的团队,在近年来的工作中不断强化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前不久获得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未”爱帮教

  助迷途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如何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更好地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有效融合?涪陵区检察院的做法是积极引入专业力量辅助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观护工作,提升帮教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小强曾是一名误入歧途的少年,因单独或伙同3名未成年人盗窃他人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时只有17岁。

  这起案件移送至涪陵区检察院后,未检检察官认真审查了案卷材料,并对小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以及此次事件发生的原因开展社会调查。通过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强以前并无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此次盗窃也是因为一时糊涂,法律意识匮乏。

  了解到小强也愿意认罪认罚后,检察官积极与受害人沟通,引导教育小强主动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双方随后达成和解。最终,检察院对小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其接受考察期间,检察官会同司法社工针对小强法律意识匮乏、性格内向、不自信等特点,让其接受法治教育、参加公益活动,引导他逐渐成为一名乐观向上的青年。在和小强的多次沟通中,检察官得知他心中有创业的想法。

  “对涉罪未成年人,需要的不仅是教育,更需要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而不再犯罪。”检察官朱清容回忆说,他们详细地了解了小强的创业想法——小强认为小龙虾越来越受人喜欢,出身农村的他想回乡养殖小龙虾。

  这不是好高骛远的空想,而是想脚踏实地做一番事情,检察官当即表示支持,并多方帮忙打听小龙虾养殖需要的技术知识。考察期间,小强还专程前往外地学习了养殖技术。

  “我们发现他越来越有自信,对事情也愈发有主见。”检察官说,踏实肯干的小强承包了农田,拉来亲朋一起创业。很快,付出就有了回报——小强养殖的小龙虾销量很不错。生意稳定后,小强还经营起一家农家乐,初步形成了集休闲垂钓、养殖销售、农家休闲于一体的产业。

  至今,小强还会主动与未检团队联系,检察官们也时刻关注着他的动态,鼓励小强在创业路上勇敢地走下去。“帮教工作,最重要的不是技术和方法,而是人与人之间温暖的支持。”检察六部主任李非白如是说。

  近年来,该团队秉持“保护、教育、管束”理念,引入司法社工专业力量,搭建“企业型”“学校型”“社区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共教育引导118名涉罪未成年人成功回归社会或重返校园。

未检团队

  “未”爱监护

  让困境孤儿感受家的温暖

  《孩子,你不孤单》这部微电影,曾获得第八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平安中国单元优秀作品”、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评选一等奖。电影故事的来源便是涪陵区检察院未检团队办理的一起监护困境支持指定监护人保护财产权利案件。

  案件中,小花三姐妹的父亲张某在车祸中去世,获赔112万余元。检察官发现,因为小花的母亲早已去世,未成年的小花三姐妹面临监护缺失、孤儿财产权益无力维护等现实问题。当时,小花三姐妹的遭遇牵动着这群检察官“妈妈”心中最柔软的那根弦。

  通过大量实地家访,检察官“妈妈”引导亲属讨论推荐合适监护人,并支持其起诉获得指定监护人资格。针对小花三姐妹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每月每人1000余元的救助金政策。

  在发现三个孩子的亲属有私分其父亲赔偿款的情况后,检察官“妈妈”第一时间发函,建议区法院暂停向亲属支付剩余财产,在确定三姐妹财产份额后,最终建立政府民政部门和监护人共管小花三姐妹合法财产、检察机关跟踪监督机制,全力保护她们应得的财产利益。

  “父亲过世后,多亏她们,我们三姐妹才能这样安心地生活下去。”小花感叹,案子结束后,检察官“妈妈”还经常家访慰问,嘘寒问暖,为她们这个“小家”撑起了遮风挡雨的“大伞”。

  据悉,该团队联合涪陵区公安局、妇幼保健医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会同涪陵区教委、民政等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同步开展多元化综合救助37人,办理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3件,妥善解决7名涉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困境,做到应救必救、应救尽救。

未检团队与涉案未成年人走在“希望的田野上”

  “未”爱建议

  多维度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在打击犯罪、开展帮教的同时,涪陵区检察院未检团队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去年4月,未检团队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不少中小学周边有零售店居然向学生出售香烟!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未检团队高度重视,连续数天走访摸排辖区情况,发现这样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城区部分中学校附近,香烟销售者在中小学校园门口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

  经过对实地巡查情况的梳理汇总并经上级检察院审批后,涪陵区检察院向辖区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对烟草专卖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加强对辖区烟草专卖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对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在中小学校园门口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从事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营业活动的烟草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这份检察建议得到了涪陵区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迅速针对零售户进行全面排查,针对中小学校园周边“红线”内香烟销售专卖店开展专项整顿活动,并对该类商户烟草专卖销售许可证到期后不予续期。

  “我们设置了‘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拒绝向学生出售香烟,一些年轻人看起来年纪比较小的,我们也会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检察官“回头看”时,发现了商家设置了“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显著标识,令人心安。

  2018年以来,该团队着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围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娱乐场所等领域,发出诉前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其中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自2011年涪陵区检察院组建未检团队以来,十年倾情呵护,十年用心尽责。该团队将继续秉执“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用爱心、热心、恒心,浇灌、呵护更多的花样少年,力争探索出符合司法实践要求的保护性司法“涪陵样本”。

  记者 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