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勤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G318国道一家具厂门前路段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勘并救助伤者。
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事故车辆车头已严重变形。经询问,事发时驾驶人张某驾驶该小型汽车由万川大道往长岭方向行驶,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张某一时走神,车辆渐渐偏离车道,当他反应过来时已来不及制动,车辆直接撞向家具厂大门……
事故车辆 事故瞬间发生,张某吓得不轻。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张某仍心有余悸,他说:“虽然车辆损失不小,但幸好养成了上车就系安全带的习惯,自己就受了点轻伤。要是没系安全带,后果肯定很严重。”看着眼前的场景,张某一脸后怕。 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驾驶人在开车时要时刻保持警惕,集中精神。此外,切记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系好安全带,全程安全在!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