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公安局在全市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10月25日,渝中区交巡警支队公布了一起因小车压实线连变2个车道,撞上相邻道次直行摩托车,导致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依法依规文明行车,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9日下午16时52分许,渝中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黄沙溪立交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民警快速赶往现场处置。民警看到,肇事白色小车停在分道口处,另一辆摩托车被撞倒在地,驾驶人坐在地上受了轻伤,同时车上搭载的物品也被撞得散落四处。 据了解,事发时白色小车驾驶员陈某驾车由黄沙溪立交往嘉华大桥方向行驶至嘉华隧道出口时,在中间车道行驶的陈某突然压实线向右连续变更2个车道,随即与后方直行而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受轻伤,佩戴的眼镜受损,两车也均有不同程度损伤。 经调查,当事人陈某在变更车道时未及时观察道路实际情况,在变道过程中与刘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陈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无责任。 渝中交巡警提醒:在行车过程中连续变更多个车道,容易产生视觉盲区,极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了确保行车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的平稳有序,驾驶人切勿一次变更两个车道,也不要随意变更车道。在需要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注意观察后方车辆的行驶情况,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一次变更一条车道。在需要变更两条车道时,正确的操作是:一次变更一条车道,停留行驶,确认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再变更一条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