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理+现场调解+立即兑付 车载法庭“一条龙”服务解恩怨
村民通过大屏幕旁听庭审 “我以为今天只是来开庭,没想到还能拿到2万块钱回去!谢谢法官了!”10月25日中午,在綦江区石角镇一个24小时自助银行外,石角镇寨溪村村民陈某接过同村村民侯某刚刚取出的现金,一边清点一边高兴地说道。 时间倒回至上午10点30分,一辆印有“车载便民法庭”字样的汽车和几辆法院警车开进寨溪村村委会院坝。随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芦明玉以及两名当事人侯某和陈某进入了车载法庭内。车身外侧的大屏幕上,显示出车内的场景。
被上诉人陈某陈述诉求 这是一起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二审询问。2020年5月,侯某夫妻在拆除自家老房子残墙时,见陈某路过便请他帮忙。拆墙时,陈某未听他人劝告,爬上搭在土墙上的梯子,用撬棍去捣墙体。由于墙体上方土层掉落,导致他从4米高的墙上摔下受伤,而后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后双方因医疗费承担、误工费、残疾赔偿等问题发生纠纷,陈某起诉至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侯某不服,向市五中法院提起上诉。
芦明玉对上诉人侯某释法明理 在芦明玉的主持下,上诉人侯某和被上诉人陈某围绕争议焦点陈述了自己的意见。询问结束,芦明玉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均得到了否定的回答,遂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村民们没有等到结果不甘心,收拾好卷宗走下车的芦明玉也有点不甘心,犹豫了一瞬,还是走向了待在一旁还没离去的陈某。芦明玉一边询问陈某的真实意愿,一边给他分析利弊。一番摆事实讲道理后,陈某接受了芦明玉提出的调解方案,并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他好久给钱?我还等到钱去医院复诊呢。”
陈某在法官陪同下清点首期2万元赔偿款 芦明玉又走向了侯某和他的代理人。让大家都松一口气的是,侯某很快也同意了调解方案,表示愿意支付陈某相关赔偿款合计5万元,但目前只能先支付一部分,余下的明年5月份之前付清。 车载法庭重新启动起来,法官当着双方当事人的面拟好调解协议并打印好让当事人签字。看着往包里装调解协议书,还招呼陈某一起去镇上银行取钱的侯某,法官很欣慰,围观的村民也松了一口气。 通讯员 钟丽君 记者 张柳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