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近日,江津区圣泉街道三河村的四户村民代表来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人民公仆 无私奉献”的锦旗送到了民事审判一庭法官手中,连连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四户村民于2015年兰某等四人签订《土地转包合同》,将其承包的19.21亩土地转包给兰某等人用于鱼类养殖,并约定如遇国家征地,青苗费由农户享有。2021年5月,上述土地被纳入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东干线项目临时用地范围,以11000元/亩标准补偿了青苗费。兰某等人获得国家补偿后,拒不将青苗费支付给农户,四户村民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 该系列案件由民事审判一庭陈佑、李果、唐意、董建丽四位法官承办。收到案件后,法官十分重视,对案情进行反复斟酌,并前往三河村查看现场。对案件有了初步评判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逐一进行释法明理,了解双方内心想法和真实诉求,并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感谢江津法院法官为咱们老百姓维权”,拿到调解书的村民对承办法官连连表示认可和感谢,不久后便将这面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手中。一名法官表示,锦旗虽轻,但情意浓浓,是人民群众对法官公正办案的认可,也是法官秉承司法为民初心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