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的出现为市民们的出行提供了不少便利,但作为营运车辆驾驶人,绝不允许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既是对乘客安全的不负责,也是对交通出行环境的极大危害。 近期,网约车驾驶人卢某来到渝中区交巡警支队菜园坝大队,拿到了自己的血检报告,结果显示其被查获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3.5mg/ml,已经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卢某当场悔不当初,这下不仅饭碗不保,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挑战法律底线的结果,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前几天,渝中区交巡警支队菜园坝大队在辖区依法开展夜间酒驾等违法行为查缉行动。期间,执法民警查获一名涉嫌酒驾的男子卢某,在查看证件时,发现卢某竟然还是一名网约车驾驶人,而车内另外两人则是搭乘车辆的乘客,在得知其涉嫌饮酒驾车时,两名乘客都表示十分惊讶。民警马上对卢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76mg/100ml,已大大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查,当晚卢某和朋友聚餐时,喝了2两白酒和1瓶啤酒,卢某认为自己头脑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在回家的途中顺便接了一单顺风车。两名乘客称自己当晚也喝了酒,所以打车回家,上车后闻到的酒精气味还以为是自己身上散发出来的,所以并未对驾驶人起疑。“都不晓得他喝了这么多酒,居然还敢开车载客,完全不把乘客的生命当回事!”得知驾驶人涉嫌醉酒驾驶时,两名乘客既后怕又愤怒。 随后,民警陪同卢某到医院抽取血样待检。近日,卢某的血检有了结果,数据表明驾车时卢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63.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在10年后才能再次申领,并将追究卢某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渝中区交巡警提醒:因酒精麻醉作用,饮酒后驾车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同时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势必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危害。另外,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将会受到比普通驾驶人更加严厉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