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自行车可以不看交通信号灯?民警:出了事故同样罚

时间: 2021-11-0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8

  本网讯(通讯员 胡晓宇)10月22日20时许,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四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云汉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在北碚区云汉大道与泰和路相交的京东方路段十字路口处。在现场,一辆小轿车斜停在路口处,一辆共享自行车停在小轿车旁。

  通过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民警获悉,池某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搭载陈某从泰和路往复兴方向行驶,当行驶致泰和路和云汉大道交叉的十字路口时,直行红灯已经亮起,池某仍然驾驶共享电动车直行,在直行过程中,遇到周某驾驶小轿车沿云汉大道左转弯往和欣家园方向行驶,两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小轿车车头和车身右侧受损,共享电动自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系池某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造成,池某负全责。对于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及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管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并仔细观察,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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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自行车可以不看交通信号灯?民警:出了事故同样罚

  本网讯(通讯员 胡晓宇)10月22日20时许,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四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云汉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在北碚区云汉大道与泰和路相交的京东方路段十字路口处。在现场,一辆小轿车斜停在路口处,一辆共享自行车停在小轿车旁。

  通过向当事人了解情况,民警获悉,池某驾驶共享电动自行车搭载陈某从泰和路往复兴方向行驶,当行驶致泰和路和云汉大道交叉的十字路口时,直行红灯已经亮起,池某仍然驾驶共享电动车直行,在直行过程中,遇到周某驾驶小轿车沿云汉大道左转弯往和欣家园方向行驶,两车相撞,造成陈某受伤,小轿车车头和车身右侧受损,共享电动自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系池某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造成,池某负全责。对于池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及违法载人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管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并仔细观察,以免发生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