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1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渝澳大队民警在早间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然而,民警经过查询发现,这名驾驶员还是位“老熟人”,曾于2019年9月被该大队查处过。 当日上午,渝澳大队民警在北滨路开展早间例行检查。9时25分,民警拦停一辆小车,驾驶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亦不能提供电子驾驶证,民警遂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面色红润,身上有酒气,怀疑其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4mg/100ml,涉嫌酒驾。在民警的开导与教育下,驾驶员戴某承认自己10月31日饮酒到深夜,宿醉未醒便起来开车了。 民警在录入系统过程中发现,戴某并不是第一次酒驾,2019年9月,他在东方家园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渝澳大队查处过。 民警介绍,戴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以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记者 杨 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