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在通过马路时不走斑马线,直接“图方便”肆意横穿,结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近日,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金山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拾万中学门口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车刮撞行人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现场勘察及调取监控视频,民警发现行人唐某在过公路时,并没有观察来车,直接小跑横冲过马路,电动车驾驶人陈某避让不及,将其撞倒,好在当时电动车车速不快,陈某及时刹车减速,未造成较大的后果。同时,令人唏嘘的是在距离事发地仅3米之处便是斑马线,唐某直接横穿马路。最终,该起事故造成行人唐某手和脚软组织挫伤。 行人唐某未按规定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