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应酬喝酒 驾行上路被查

时间: 2021-11-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50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11月6日,女司机侥幸酒驾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后,竟以“业务应酬需喝酒,着急回家见小孩”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解,当场遭到民警严厉批评。

  11月6日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设卡检查酒驾,一辆红色轿车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见到检测结果,这名女司机立即解释道,“喝酒是公司业务应酬没办法啊,我小孩一个人在家,我着急回家见他。”民警立即对她进行教育:“我们任何人任何时候都没有理由酒驾,这不仅对你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对他人的生命不负责。既然关心自己的孩子,那你就更不应该做这种危害自己家庭和他人家庭的事!”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王,女,今年38岁。当天是星期六,王某本打算自己在家带孩子,结果突然接到公司电话,晚上在新牌坊某餐馆参加业务应酬。在饭桌上,王某

  陪业务伙伴喝了点白酒,晚上9点过,她想到孩子一个在家,十分不放心,便向业务伙伴告辞回家。走出餐厅后,王某心想自己没喝多少酒还很清醒,开车没问题,不用花钱喊代驾,于是抱着侥幸开车上了路,当行驶至新溉大道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她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且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各位驾驶员: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任何理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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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应酬喝酒 驾行上路被查

  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11月6日,女司机侥幸酒驾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后,竟以“业务应酬需喝酒,着急回家见小孩”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解,当场遭到民警严厉批评。

  11月6日22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塔大队民警在新溉大道设卡检查酒驾,一辆红色轿车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立即停车接受检查,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7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见到检测结果,这名女司机立即解释道,“喝酒是公司业务应酬没办法啊,我小孩一个人在家,我着急回家见他。”民警立即对她进行教育:“我们任何人任何时候都没有理由酒驾,这不仅对你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也对他人的生命不负责。既然关心自己的孩子,那你就更不应该做这种危害自己家庭和他人家庭的事!”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王,女,今年38岁。当天是星期六,王某本打算自己在家带孩子,结果突然接到公司电话,晚上在新牌坊某餐馆参加业务应酬。在饭桌上,王某

  陪业务伙伴喝了点白酒,晚上9点过,她想到孩子一个在家,十分不放心,便向业务伙伴告辞回家。走出餐厅后,王某心想自己没喝多少酒还很清醒,开车没问题,不用花钱喊代驾,于是抱着侥幸开车上了路,当行驶至新溉大道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她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且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各位驾驶员: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任何理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牢记,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