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越)近日,网约车司机杨某饮酒后驾车被渝北区交巡警查获,不仅驾照被吊销工作不保,还被行政拘留15日。 当日2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松牌路设卡开展酒驾整治时,一辆车身有网约车标志的新能源轿车从新牌坊方向驶来,民警将其拦下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对这辆新能源轿车进行了查询,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驾驶员的行为已经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民警立即将其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杨,今年49岁,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当天晚上,杨某刚送完客户就接到朋友约酒的电话,便驾车前往新牌坊赴约。杨某和朋友喝了2瓶拉罐啤酒后,心想自己没喝多少酒,问题不大,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从新牌坊出发,沿松牌路前往大石坝,谁知刚穿过下穿道,便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杨某饮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杨某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考,同时,他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11月6日,杨某已被送往渝北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交巡警提醒,“喝酒不开车”是所有驾驶员的一条禁令,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相比一般机动车而言,会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更大危害,其应受到的处罚也将更为严厉,并且会导致营运车司机的“饭碗”不保。望各位营运机动车驾驶员引以为鉴,切勿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