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车欲超掉头车辆 终致使三车事故

时间: 2021-11-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65

  本网讯(通讯员 陈远鸿)11月12日10时53分许,在北碚区童家溪镇国道542同兴南路烧白王路段,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轻型栏板货车撞在一起,又与一辆公交车发生二次碰撞。接到报警后,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三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在事故现场,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询问三方驾驶员、调取卡口监控录像,还原了事故经过。事发时,由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在同兴南路烧白王路段时,遇到前方同车道由应某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正在掉头,张某企图超车,遂提速越过道路中间黄虚线,不料与前方正在掉头的轻型栏板货车碰撞在一起。正在此时,对向车道行驶来一辆公交车,双方避让不及,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再次与公交车发生二次碰撞。时间间隔只有短短几秒钟。最终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判定,此次事故中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不得超车”之规定,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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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车欲超掉头车辆 终致使三车事故

  本网讯(通讯员 陈远鸿)11月12日10时53分许,在北碚区童家溪镇国道542同兴南路烧白王路段,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一辆轻型栏板货车撞在一起,又与一辆公交车发生二次碰撞。接到报警后,北碚区公安分局交巡警三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在事故现场,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询问三方驾驶员、调取卡口监控录像,还原了事故经过。事发时,由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在同兴南路烧白王路段时,遇到前方同车道由应某某驾驶的轻型栏板货车正在掉头,张某企图超车,遂提速越过道路中间黄虚线,不料与前方正在掉头的轻型栏板货车碰撞在一起。正在此时,对向车道行驶来一辆公交车,双方避让不及,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再次与公交车发生二次碰撞。时间间隔只有短短几秒钟。最终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判定,此次事故中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不得超车”之规定,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