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田述宝)近日,在沙坪坝区物流园远学路附近,一“粗心”男子驾驶无牌照车辆上道路行驶,被沙区警方当场查获,该驾驶员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11月10日上午,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民警在物流园远学路附近开展秋冬季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上午10时40分许,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一辆满载货物的小货车前后均无车牌,涉嫌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立即对驾驶员龙某开展调查。 据了解,驾驶员龙某平是都是在工地里驾驶该货车,一般都不开出工地,当天因临时有事需要运送货物至另外一个工地。龙某认为两个工地离得比较近,就心存侥幸就把货车开了出来,哪成想没开多远就被正在执勤的交巡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龙某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按规定对该货车进行扣留。 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不按规定悬挂车牌甚至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