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近日,在重庆酉阳国道211线龚滩大湾车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发时,彭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至该路段时,因疏于观察,在占道转弯时与由牛某驾驶直行摩托车发生碰撞,所幸牛某佩戴安全头盔及骑行防护服,在受撞击倒地后未受伤,事故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当事人彭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骑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会加重事故后果,极易造成驾驶人或者搭乘人受伤,受伤的部位多为头部,所以安全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减轻伤害,是目前摩托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车辆进入路口转弯或者变道时,驾驶人应注意观察道路行车情况,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