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近日,渝北一男子不顾交通安全,骑电动车不仅搭载妻女上路,还任性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他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5月15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悦清大道与欣悦路交叉的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小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停在路口,电动车骑乘人员已转移到安全区域内。随后,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电动车骑乘人员身上多处擦伤。
经调查,电动车驾驶员戴某驾车沿欣悦路准备回家,车上还搭载着其妻子、女儿。当车行驶至悦清大道路口时,戴某因嫌车速太慢,不顾信号灯亮起红灯,继续直行进入路口,与正常直行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幸好小车刚起步,车速不快,但戴某一家三口还是被撞倒地,造成身体擦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民警对戴某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并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两车修理及伤员医疗费用2000余元。 交巡警提醒: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经过有灯控的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不要心存侥幸闯红灯,确保安全后再通行。驾驶电动车时,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骑行、拒绝违规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