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一男子非法狩猎被抓

时间: 2021-11-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90

  本网讯(通讯员 南兵权 记者 饶果)近日,奉节警方在青龙镇樟木村开展反诈宣传时,抓获一名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

  据刘某交代,今年10月中旬,自家农田里的玉米、红薯等农作物接连被毁。刘某一时气愤,决定在庄稼地里下了8个捕兽夹,第三天一只满身带刺的豪猪被刘某用尼龙编织袋捉回家,饲养在猪圈供大家观赏。

  10月28日,奉节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民警到樟木村开展反诈宣传时,意外发现这个线索。遂将刘某控制,并从其家中搜出铁质捕兽夹8个,“三有”保护动物豪猪1只。

  据悉,豪猪是啮齿目科动物,头小,四肢短粗,背部与尾部生有长而硬的棘刺,用来保护自己,防御敌人,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价值、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三有”保护动物。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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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一男子非法狩猎被抓

  本网讯(通讯员 南兵权 记者 饶果)近日,奉节警方在青龙镇樟木村开展反诈宣传时,抓获一名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

  据刘某交代,今年10月中旬,自家农田里的玉米、红薯等农作物接连被毁。刘某一时气愤,决定在庄稼地里下了8个捕兽夹,第三天一只满身带刺的豪猪被刘某用尼龙编织袋捉回家,饲养在猪圈供大家观赏。

  10月28日,奉节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民警到樟木村开展反诈宣传时,意外发现这个线索。遂将刘某控制,并从其家中搜出铁质捕兽夹8个,“三有”保护动物豪猪1只。

  据悉,豪猪是啮齿目科动物,头小,四肢短粗,背部与尾部生有长而硬的棘刺,用来保护自己,防御敌人,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价值、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三有”保护动物。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