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前不礼让 撞伤行人负全责

时间: 2021-11-2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54

  本网讯(通讯员 李瑞琳)礼让斑马线不仅仅是司机的素质体现,更是交通法规的硬性要求。近日,在巴南区土桥新街路段,就发生一起电动车因不礼让斑马线而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司机一时的麻痹大意最终让其承担全部后果。

  当日16时34分许,曾某驾驶渝AAU***号电动二轮车沿巴南区李土路(土桥新街)从百年广场往花溪医院方向行驶。当行驶至301车站路段时,与车行方向从右至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石某发生碰撞,造成石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调取监控发现,事发之时驾驶人曾某行驶至事故发生处的斑马线时未减速慢行,也未停车观察斑马线上的情况。在发现行人石某从车行方向由右至左行经斑马线后,电动车此时已来不及减速,从而将行人石某撞倒在地。

  当事人曾某驾驶非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之规定,当事人曾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斑马线就是行人的生命守护线,事故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一时的疏忽大意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广大驾驶员开车时要格外注意礼让斑马线,规范驾驶、文明出行,确保自己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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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前不礼让 撞伤行人负全责

  本网讯(通讯员 李瑞琳)礼让斑马线不仅仅是司机的素质体现,更是交通法规的硬性要求。近日,在巴南区土桥新街路段,就发生一起电动车因不礼让斑马线而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司机一时的麻痹大意最终让其承担全部后果。

  当日16时34分许,曾某驾驶渝AAU***号电动二轮车沿巴南区李土路(土桥新街)从百年广场往花溪医院方向行驶。当行驶至301车站路段时,与车行方向从右至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石某发生碰撞,造成石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调取监控发现,事发之时驾驶人曾某行驶至事故发生处的斑马线时未减速慢行,也未停车观察斑马线上的情况。在发现行人石某从车行方向由右至左行经斑马线后,电动车此时已来不及减速,从而将行人石某撞倒在地。

  当事人曾某驾驶非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时避让行人”之规定,当事人曾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巡警提醒,斑马线就是行人的生命守护线,事故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一时的疏忽大意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广大驾驶员开车时要格外注意礼让斑马线,规范驾驶、文明出行,确保自己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