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燏丹 向鹏)今(2)日,市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江北区大队执法人员在海尔路开展货车专项检查时,查处了一辆货车存在货物扬洒的违法行为,向驾驶人当场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驾驶员拿着决定书称,因为自己运输货物繁忙,没有时间去执法站缴纳罚款,想直接将罚款转给执法人员帮忙缴纳。执法人员当即拒绝,但告诉驾驶员违章金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通过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号的交通违法板块自行处理。
随后,执法人员耐心给驾驶员现场指导操作流程,帮助其在微信公众号缴纳罚款,同时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为驾驶员讲解新颁布实施的《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现场指导和宣贯法律法规的暖心举动给予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