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丨十年征途,文明交通践行者砥砺前行

时间: 2021-12-03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28

  自2012年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以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已走过十年历程。

  这十年,

  是机动化井喷式大发展的十年;

  是重庆公安交管队伍砥兵砺伍的十年;

  是交通安全启智铸魂的十年。

  这十年,

  交通参与者们从最基本的遵守信号、摒除陋习,

  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风险意识,尊重生命与规则。

  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的发展也体现了十年公安交通管理发展的缩影,代表着全市交通参与者们交通安全意识的启蒙、传递、塑造、延续……

  这十年,

  是我市道路交通大发展、人员大流动、货物大流通、交通流量大增长的十年。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目标,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健全法规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民的交通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普遍增强,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十年,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从335.1万辆增长至831.8万辆,为2011年的2.483倍;

  全市驾驶人从407.4万人,增长至1011万人,为2011年的2.482倍;

  全市公路通车里程增加6.25万公里;

  在人车路数据均成倍增加的基础上,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11年下降34%,

  较大事故起数下降66.7%,

  因酒驾醉驾、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分别下降16.9%、49.36%、30.2%和33.3%,

  全市农村道路连续17年、一般道路连续9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后禁驾“深入人心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醉驾行为定罪标准、从重处罚的情形和拒绝、阻碍调查取证等行为的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加大对醉驾的处罚力度,全力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全社会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风尚,并使其入脑入心。

  “危险驾驶”追究刑责

  ”除了“醉驾入刑”,《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进一步修改完善,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和超速行为以及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纳入其中,进一步体现了“生命至上”的原则,遏制悲剧,捍卫生命。

  堵乱点治理成效显现

  近十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情况日趋突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017年起,公安交管部门会同住建、规划、交通、城管等部门建立完善城市交通堵乱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公安交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责,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强化执法整治、深化科技应用、提高管理水平等措施,截至目前,共治理堵乱点300处以上,仅今年以来就推动治理中心城区堵乱点57处,新南路、四公里立交等重要路段交通运行状况明显改善。

  “桥隧错峰通行”科学调控

  我市“山城+江城”的特殊地理地貌,决定了桥梁隧道既是城市交通的主要通道,也是道路拥堵的主要瓶颈。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升畅通水平,针对桥梁隧道这一主要拥堵瓶颈,我市于3月1日稳妥推出最小范围、最短时段、最低影响的“15桥1隧”限行调控,达到“一下降、四提升”的良好效果。

  “一下降”:错峰桥隧高峰时段车流量同比下降7%。

  “四提升”:①错峰桥隧高峰时段平均车速达37.6公里/小时,较错峰前提升28.3%;②中心城区高峰时段平均车速达26.1公里/小时,较错峰前提升5.7%;③地面公交高峰时段运行速度达18.2公里/小时,较错峰前提升5.2%;④公交轨道日均运送乘客761.2万人次,较错峰前提升4.6%。

  另据民意监测调查,有超过90%的市民对错峰通行表示接受和支持。

  据专业机构测算,错峰通行后,日均可节约油耗5645升,日均减少碳排放12.22吨。

  公共交通绿色出行

  2017年底,市公安局会同交通、住建等部门克服道路先天不足的客观条件,开创性地建设了首条具有山地城市道路特点的公交优先道。截至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建成投用的公交优先道达44条、共217.4公里,线路覆盖了中心城区跨组团通道和主要客流走廊通道,搭建了中心城区公交优先道骨干网络。根据第三方数据监测,公交优先道启用以来,高峰时段优先道公交平均运行速度达到17.7公里/小时,较开通前运行效率提高40%以上。

  “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和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创新推出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就近快办、适老化服务、缓解老旧小区、公厕停车难等便民新举措,27类218项业务实现“一网通办”,交管服务向“不见面、一次办、零跑路”转型升级。

  “生命工程”固本强基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强事故“黑点”路段隐患排查,积极配合交通部门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生命工程”建设达4.3万公里,并向农村道路延伸,不断夯实通行安全保障基础。借力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会同交通、应急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隐患大排查,起底排查出9800处农村道路隐患和2800处临水隐患,研究制定落实 “一点一策”“一年攻坚、两年见效、三年清零”治理计划,全市农村道路翻坠事故同比下降17.6%。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不断强化

  围绕破解“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三大难题,系统提出道路交通安全“四七要素” “三化六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市政府先后召开云阳会议、彭水会议部署实施,持续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通过不断的探索创新,先后形成了以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管理体制、农村“两站两员”协同共治、“警保联动”跨界融合和“三追两检一挂牌”联合惩戒等一系列成功实践。自上而下建立完善市、区县、乡镇三级道安办体系;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从无到有、由少到多,实现了从第一代的“一人一伞一杆”向第三代的“可视可呼可调有板房”迭代升级,组建起3.4万人的农村交通安全“6+5”支监管队伍,为维护农村交通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坚信经过全市公安交警、媒体机构、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方方面面的不懈努力、孜孜求索,定会让“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品牌更加响亮,影响更为深远;让全体交通参与者在态度上崇尚规则,在行为上遵规礼让;在全社会形成以守法明礼,安全文明的交通安全核心价值观,以及向上向善、自觉自发的全民交通安全文化新风尚。

记者 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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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丨十年征途,文明交通践行者砥砺前行

  自2012年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以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已走过十年历程。

  这十年,

  是机动化井喷式大发展的十年;

  是重庆公安交管队伍砥兵砺伍的十年;

  是交通安全启智铸魂的十年。

  这十年,

  交通参与者们从最基本的遵守信号、摒除陋习,

  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风险意识,尊重生命与规则。

  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的发展也体现了十年公安交通管理发展的缩影,代表着全市交通参与者们交通安全意识的启蒙、传递、塑造、延续……

  这十年,

  是我市道路交通大发展、人员大流动、货物大流通、交通流量大增长的十年。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目标,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健全法规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民的交通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普遍增强,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十年,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从335.1万辆增长至831.8万辆,为2011年的2.483倍;

  全市驾驶人从407.4万人,增长至1011万人,为2011年的2.482倍;

  全市公路通车里程增加6.25万公里;

  在人车路数据均成倍增加的基础上,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11年下降34%,

  较大事故起数下降66.7%,

  因酒驾醉驾、超速行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分别下降16.9%、49.36%、30.2%和33.3%,

  全市农村道路连续17年、一般道路连续9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后禁驾“深入人心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醉驾行为定罪标准、从重处罚的情形和拒绝、阻碍调查取证等行为的处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加大对醉驾的处罚力度,全力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全社会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文明风尚,并使其入脑入心。

  “危险驾驶”追究刑责

  ”除了“醉驾入刑”,《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进一步修改完善,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和超速行为以及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纳入其中,进一步体现了“生命至上”的原则,遏制悲剧,捍卫生命。

  堵乱点治理成效显现

  近十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大幅增加,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情况日趋突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自2017年起,公安交管部门会同住建、规划、交通、城管等部门建立完善城市交通堵乱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公安交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责,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强化执法整治、深化科技应用、提高管理水平等措施,截至目前,共治理堵乱点300处以上,仅今年以来就推动治理中心城区堵乱点57处,新南路、四公里立交等重要路段交通运行状况明显改善。

  “桥隧错峰通行”科学调控

  我市“山城+江城”的特殊地理地貌,决定了桥梁隧道既是城市交通的主要通道,也是道路拥堵的主要瓶颈。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升畅通水平,针对桥梁隧道这一主要拥堵瓶颈,我市于3月1日稳妥推出最小范围、最短时段、最低影响的“15桥1隧”限行调控,达到“一下降、四提升”的良好效果。

  “一下降”:错峰桥隧高峰时段车流量同比下降7%。

  “四提升”:①错峰桥隧高峰时段平均车速达37.6公里/小时,较错峰前提升28.3%;②中心城区高峰时段平均车速达26.1公里/小时,较错峰前提升5.7%;③地面公交高峰时段运行速度达18.2公里/小时,较错峰前提升5.2%;④公交轨道日均运送乘客761.2万人次,较错峰前提升4.6%。

  另据民意监测调查,有超过90%的市民对错峰通行表示接受和支持。

  据专业机构测算,错峰通行后,日均可节约油耗5645升,日均减少碳排放12.22吨。

  公共交通绿色出行

  2017年底,市公安局会同交通、住建等部门克服道路先天不足的客观条件,开创性地建设了首条具有山地城市道路特点的公交优先道。截至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建成投用的公交优先道达44条、共217.4公里,线路覆盖了中心城区跨组团通道和主要客流走廊通道,搭建了中心城区公交优先道骨干网络。根据第三方数据监测,公交优先道启用以来,高峰时段优先道公交平均运行速度达到17.7公里/小时,较开通前运行效率提高40%以上。

  “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今年以来,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和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创新推出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就近快办、适老化服务、缓解老旧小区、公厕停车难等便民新举措,27类218项业务实现“一网通办”,交管服务向“不见面、一次办、零跑路”转型升级。

  “生命工程”固本强基

  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强事故“黑点”路段隐患排查,积极配合交通部门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推进“生命工程”建设达4.3万公里,并向农村道路延伸,不断夯实通行安全保障基础。借力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会同交通、应急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隐患大排查,起底排查出9800处农村道路隐患和2800处临水隐患,研究制定落实 “一点一策”“一年攻坚、两年见效、三年清零”治理计划,全市农村道路翻坠事故同比下降17.6%。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不断强化

  围绕破解“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三大难题,系统提出道路交通安全“四七要素” “三化六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市政府先后召开云阳会议、彭水会议部署实施,持续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通过不断的探索创新,先后形成了以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管理体制、农村“两站两员”协同共治、“警保联动”跨界融合和“三追两检一挂牌”联合惩戒等一系列成功实践。自上而下建立完善市、区县、乡镇三级道安办体系;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从无到有、由少到多,实现了从第一代的“一人一伞一杆”向第三代的“可视可呼可调有板房”迭代升级,组建起3.4万人的农村交通安全“6+5”支监管队伍,为维护农村交通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坚信经过全市公安交警、媒体机构、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方方面面的不懈努力、孜孜求索,定会让“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品牌更加响亮,影响更为深远;让全体交通参与者在态度上崇尚规则,在行为上遵规礼让;在全社会形成以守法明礼,安全文明的交通安全核心价值观,以及向上向善、自觉自发的全民交通安全文化新风尚。

记者 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