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生交通事故逃逸 民警仅用1小时将其查获

时间: 2021-12-0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17

  本网讯(通讯员 田述宝)近日,沙坪坝区杨梨路附近一支路发生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沙坪坝区警方接到报警后,积极作为,仅用时1小时就锁定嫌疑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法律政策宣讲,驾驶员最终主动投案。

  11月24日8时许,全某驾驶车辆在杨梨路附近一支路行驶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与全某驾驶的车辆发生擦挂后驶离现场,全某追寻无果后向警方求助。

  接到报警后,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

  警方对事发地沿途道路视频监控进行研判,对全某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进行分析,并通过实地走访和视频巡查等方式,经过一小时的缜密侦查,民警锁定了肇事摩托车和驾驶员,并联系到驾驶员。后通过对驾驶员进行法律宣讲,摩托车驾驶员朱某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后经了解,事发当天朱某驾驶摩托车去上班,当行驶至杨梨路附近一支路时,因操作不当与一小车发生了擦挂,朱某自觉只是轻微擦挂,自己又着急上班,便驾车驶离了事故现场,既没有和当事人协商,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最终全某向警方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朱某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判定朱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给予朱某驾驶证记分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面对严重的处罚,朱某后悔不已。

  交巡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否有人受伤、还是损失大小,驾驶员都应主动报警进行处理。如果无人员伤亡且车辆损失较小,可以按照接警员的指引通过快处快赔的方式处理,但是切忌心存侥幸逃离现场,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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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生交通事故逃逸 民警仅用1小时将其查获

  本网讯(通讯员 田述宝)近日,沙坪坝区杨梨路附近一支路发生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沙坪坝区警方接到报警后,积极作为,仅用时1小时就锁定嫌疑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法律政策宣讲,驾驶员最终主动投案。

  11月24日8时许,全某驾驶车辆在杨梨路附近一支路行驶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与全某驾驶的车辆发生擦挂后驶离现场,全某追寻无果后向警方求助。

  接到报警后,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

  警方对事发地沿途道路视频监控进行研判,对全某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进行分析,并通过实地走访和视频巡查等方式,经过一小时的缜密侦查,民警锁定了肇事摩托车和驾驶员,并联系到驾驶员。后通过对驾驶员进行法律宣讲,摩托车驾驶员朱某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后经了解,事发当天朱某驾驶摩托车去上班,当行驶至杨梨路附近一支路时,因操作不当与一小车发生了擦挂,朱某自觉只是轻微擦挂,自己又着急上班,便驾车驶离了事故现场,既没有和当事人协商,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最终全某向警方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朱某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判定朱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法给予朱某驾驶证记分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面对严重的处罚,朱某后悔不已。

  交巡警提醒: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否有人受伤、还是损失大小,驾驶员都应主动报警进行处理。如果无人员伤亡且车辆损失较小,可以按照接警员的指引通过快处快赔的方式处理,但是切忌心存侥幸逃离现场,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